山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重点河流氨氮浓度同比改善46.5%

中国环境报
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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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环保厅日前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了4月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省控重点河流COD平均浓度为24.6mg/L,同比基本持平,氨氮平均浓度为0.55mg/L,同比改善46.5%,四大流域(南水北调、小清河、海河和半岛流域)氨氮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均在35%以上。

  根据通报,山东省17市中,氨氮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泰安市,为0.34mg/L,最高的是济南市,为1.73mg/L,聊城、青岛、枣庄等14个市氨氮平均浓度同比改善。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4月参与评价的100个省控断面中,除19条已断流或正在河道整治的河流外,有7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有9个断面水质劣于Ⅴ类,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

  山东省环保厅针对当前部分尚未稳定达标的河流断面进一步加强督导,对白浪河柳疃桥断面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对小清河辛丰庄断面及时跟进调度,实时掌握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围绕部分超标断面开展独立调查;针对城区污水直排和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超标问题仍未解决的支脉河陈桥断面责任地区博兴县、高新区,实施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自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将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遏制河流污染反弹及水质波动趋势,确保实现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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