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旭活性炭连续十三年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珠海市朝旭活性炭有限公司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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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选公示结果日前揭晓,这是朝旭活性炭公司在生产经营上,连续十三年蝉联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公示文件中可以看到
朝旭活性炭入选

       据悉,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经过严格考核,对合同履约信用程度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予以认定并向全社会公示,是弘扬企业诚信守约、营造和谐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的一项重要措施。

       多年来,朝旭活性炭一直坚持“诚以载道  发展共赢”的企业理念,恪守合同信誉,通过“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评比申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信用管理等措施,强化合同签约管理和履约管理,企业诚信建设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

     朝旭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诚信经营”,力争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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