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内财经早间看点

华讯活性炭网综合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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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商务部:19省份重点外贸企业复工率近100%

  记者从商务部12日举行的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随着密集出台的各项稳外贸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各地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呈现加快态势。山东、安徽、辽宁等8省份外贸企业复工率超过80%,“浙江、江苏、上海等19省份重点外贸企业复工率达到或接近100%。”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说。

  李兴乾说,受疫情叠加春节因素影响,前2个月我国进出口特别是出口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尽管整体运行承压,但我国外贸潜力大、竞争力强,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开拓市场能力都很强。

  李兴乾分析,短期看,疫情对全球经济和产业链的影响不可避免,全球经贸增长面临一定压力,中国外贸企业的复工复产和新订单的获取也将受到一定影响。“但中国外贸产业链结构完备、竞争力较强,与全球供应链的合作紧密稳固。”李兴乾说,商务部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支持企业抓紧复产达产。同时,加强全球范围抗疫合作,努力将疫情对中国外贸和世界贸易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回答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关于自贸试验区复工复产问题时,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袁园表示,各自贸试验区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一方面,积极主动作为,解决“防护难”。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办事难”。此外,采用“云、网”模式,解决“招商难”。上海自贸试验区2月底组织外资重点项目“云签约”,涉及21个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7亿美元。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通过云端智慧等招商平台,2月中旬以来举行两次线上签约,涉及10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68亿元。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在3月上旬举行“线上+线下”集中动工签约,涉及59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600亿元。

  袁园表示,根据各地区有关调查,截至3月12日中午,除湖北外,17个自贸试验区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约90%,55个片区中,20多个片区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达到或接近100%。

  2、土地审批放权 8省市成为改革首批试点

  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将国务院可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8省市被选作首批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

  对于各省级政府可受理审批的土地属性,该决定作出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业产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孙文华表示,此次改革是一种中央和地方对于区域开发审批权分权的探索。201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划分改革之后,这是又一项重大的改革尝试,将有利于激发地方政府的自主决策活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规定也使得土地的转性空间增大,进一步压缩审批工作。“在实际过程中,耕地要转变为农用地,其实面临很多障碍,而从审批本身来说,也有很长的手续,这也造成了一些城市耕地转性的困难。尤其是在一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地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是有制度保障的,但是审批程序比较慢,这使得部分土地难以按时转性,最终也影响了用地工作。现在此类政策放松,使得各级省政府可以通盘进行考虑,这也有助于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建设用地市场的管理。其本质上也是城乡用地市场共同发展的体现。”

  决定生效后,各事项审批权将由国务院同步转移向试点城市省级政府。例如,改革在8个试点城市试行期间,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和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也将均由国务院委托试点政府审理批准。

  同时,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

  孙文华强调,用地审批权的下放,是国家在土地方面管控模式的新尝试,也是一次有底线的授权。“其中,三条红线(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城镇建设开发建设边界红线)已通过空间规划划定,说明是在法定规划范围内的授权;在财权事权统一方面,放权意味着权责匹配,需要试点区域充分考虑本省、本市持续性发展的空间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同时,授权要求界面清晰,需要地方政府积极作为,自然资源部动态监管。”

  落实到执行层面,孙文华指出,土地审批权下放到地方试点,意味着城镇化土地从原有的国家宏观管控模式,逐步转向地方微观科学发展的模式,而这也反映地方发展需要土地和空间的精细化管理。下一步,还需继续搭建科学、动态的数据化管控系统。

  3、国税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昨天(12日)再度宣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是推进减税降费简明易行好操作的重要措施。此次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可有效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等相关事项增添便利,推进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落地。

  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原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例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办理资源税免予扣缴税款时,需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等。其余1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例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办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相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退出现役证等。

  此次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不仅可为企业减负,而且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减轻了自然人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例如,取消办理房产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公证证明,取消残疾人、新能源车辆购置人办理有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等。

  2018年底取消20项和此次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对不需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些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予以替代,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证明等;有些可通过纳税人自行承诺的方式替代,如纳税困难证明等;多数可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如纳税人有关身份证明、机构证明或批准文件等。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一纸证明虽小,但关乎打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关乎便民利企“最后一厘米”,关乎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获得感。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之后,此次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充分体现了税务部门持续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决心。

  4、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12日发布消息称,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高杲3月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抓紧启动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通过推动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带动相关物流企业加快复工进度。

  国家物流枢纽项目于去年9月正式“出炉”,落地尚不满1年。“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和《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中的规划,到2020年布局建设30个左右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李连成告诉记者。

  参与评定项目的人士表示,各地物流企业的热情非常高,已有56个物流枢纽项目参与申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两部门原本计划在2019年推出15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最终确定了23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这23个物流枢纽中,东部地区有10个,分别是天津、上海、南京、金华(义乌)、临沂、广州、宁波-舟山、厦门、青岛、深圳;中部地区有5个,分别是太原、赣州、郑州、宜昌、长沙;西部地区有7个,分别是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南宁、重庆、成都、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东北地区则是营口。

  据了解,未来5年将有更多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总数超过210个,总投资规模至少以千亿元计数。

  “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工作,对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在疫情防控和支持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物流枢纽设施等将优先考虑。”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还会对相关项目加大投资和金融支持力度,包括研究设立国家物流枢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等。

  5、中国医疗专家组携物资飞抵意大利

  意大利时间3月12日22时31分(北京时间13日5时31分),经过十余小时飞行,中国政府派遣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国红十字会组建的专家组一行9人,携带31吨医疗物资自上海飞抵罗马菲乌米奇诺机场,支援意大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这是继支援伊朗、伊拉克之后,中国派出的第三支专家团队。

  专家组由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孙硕鹏带队,成员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红十字会、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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