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内财经早间看点

华讯活性炭网综合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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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 去年七成实现净利增长

  3月9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布精选层挂牌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截至2月26日,51家精选层公司均已披露业绩快报,整体业绩稳中有升,七成实现净利润增长,部分公司增势强劲,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成长潜力。

  第一,整体表现稳中有升。2020年,51家精选层企业共计实现营业收入376.79亿元,平均实现营业收入7.39亿元,同比增长9.99%;共计实现净利润40.96亿元,平均实现净利润8032.06万元,同比增长15.15%。

  第二,收入情况总体稳定,六成以上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从收入情况看,营业收入中位数为3.33亿元,34家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占比67%,其中7家公司收入增幅超过30%,诺思兰德、连城数控、同享科技分别以471%、91%、53%的增长率位列前三。

  第三,盈利面高达98%,七成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从盈利情况看,50家公司实现盈利,盈利面达98%,其中27家公司归母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7家公司净利润超过1亿元,贝特瑞、连城数控、颖泰生物分别以4.88亿元、3.85亿元、3.32亿元的净利润位列前三。仅一家医药企业因核心产品尚处于研发投入期而存在亏损,但亏损幅度已较上年收窄。

  35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占比69%,其中23家增幅超过20%,7家增幅超过50%,连城数控、同享科技、驱动力分别以139%、97%、88%的增幅位列前三。

  第四,精选层“育英”“小特精专”功能显现。目前,精选层公司已涵盖24个大类行业,集中在医药制造、软件信息、专用设备制造业等科技创新与民生结合的细分领域,其中七成以上公司属于高技术制造、高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超五成公司入选小巨人、专精特新或其备选名单。

  多数企业在各自细分领域中具有技术独特、知识产权密集的特点,是相关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部分企业已发展成为行业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

  此外,记者从全国股转公司获悉,精选层公司将于3月中旬陆续披露年度报告。年报披露后,精选层公司还将陆续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就行业状况、公司发展战略、业绩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年报说明会将遵循提高中小投资者便利参与的原则,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便于投资者更准确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2、“强化反垄断”引热议 互联网平台监管将加码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表示,我国强化反垄断监管的信号密集释放,今年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仍是重头戏。下一步,应加快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强化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更好地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能级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直接侵犯中小企业商家和最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指出,通常大平台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但当某些企业或者平台足够大,在它所属的行业达到垄断地位,很可能会对整个行业的创新形成挤出效应。

  高钰还表示,数据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社会资源之一,也是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互联网垄断和数据垄断共生。互联网巨头掌握的海量数据容易导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是数据的权益、数据的管理、数据的保护等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反垄断法修订已经呼之欲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将制定期货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修改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

  在代表委员来看,强化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立法执法依然是下一步互联网监管的重点。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建议,从保护中小企业、个体消费者和鼓励创新的角度出发,重视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系统性垄断研究,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重点增加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内容,提高平台头部企业垄断行业的处罚力度,并随着反垄断执法经验的积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张兆安建议,在反垄断法修订中增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条款内容,增加超级平台的新型基础设施地位条款,赋予其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义务。同时,落地更多数字平台领域反垄断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文件。

  在反垄断执法方面,张兆安建议,通过树立互联网领域的典型案例来打击和抑制互联网领域的恶性竞争和垄断行为。

  “要对一些引起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例开展反垄断调查,引导良性竞争。建立互联网创新和行业监测研究体系,对互联网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和风险进行监测、跟踪和评估,对于可能导致垄断的行为,进行预判和风险提示。”周汉民说。

  高钰也表示,相关执法部门应针对互联网平台的垄断行为进行及时和科学执法,通过个案树立典型的方式威慑平台的反竞争行为。但她同时表示,“执法要注意尺度和边界问题,以鼓励创新和保护平台各方参与者的权益为政策目标,避免从不监管、松监管的极端,走向过度监管、过严监管的另一个极端。基于平台经济领域的特殊性,反垄断执法应作出相应调整变革。”

  3、央行开展100亿元逆回购操作

  中国人民银行9日开展了100亿元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当日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央行实现零投放零回笼。

  央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当日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2%,与前次持平。

  当日银行间市场各期限利率涨跌互现。9日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显示,隔夜利率为2.024%,较上一个交易日上行32个基点;7天期、14天期利率分别为2.067%、2.102%,分别下行7.7个和2.7个基点;一年期利率为3.102%,与上一个交易日持平。

  4、国家医保局:DRG付费试点城市进入模拟运行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北京、天津等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城市已全部通过模拟运行前的评估考核,进入模拟运行阶段。DRG付费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并对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制定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其目标是减少按服务项目付费,实现医院、医保与患者三方共赢。

  5、2021年全国春运收官 预计共发送旅客8.7亿人次

  8日,来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数据显示,今年春运全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共发送旅客预计达到8.7亿人次,比2019年同期下降70.9%,比2020年同期下降40.8%。

  其中,铁路累计发送旅客2.2亿人次,比2019年同期下降46.5%,比2020年同期上升3.5%;公路累计发送旅客6.0亿人次,比2019年同期下降75.5%,比2020年同期下降50.2%;水路累计发送旅客1533.8万人次,比2019年同期下降69.8%,比2020年同期上升24.5%;民航累计发送旅客3536.8万人次,比2019年同期下降51.5%,比2020年同期下降8.5%。

  在高速公路方面,春运40天,全国高速公路累计流量118049.8万辆,比2019年同期上升0.4%,比2020年同期上升77.6%。其中,客车流量98936.7万辆,比2019年同期下降3.6%,比2020年同期上升75.8%;货车流量19113.1万辆,比2019年同期上升27.9%,比2020年同期上升87.4%。货车流量较往年增幅显著。

  春运启动以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积极服务全国人民过上一个平安健康、便捷温馨的春节。比如,北京、天津、山东、新疆等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全力做好车流疏导和路况信息服务,避免客流聚集和长时间等待,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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