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内财经早间看点

华讯活性炭网综合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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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监管基调不变 今年信托业罚金已超4500万元

  2021年信托业严监管基调延续。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已经有11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其中包括兴业信托、大业信托、浙商金汇信托、渤海信托、四川信托等,合计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

  日前,因原副总裁构成受贿罪,反映出公司内控措施问题,中海信托被上海银保监局处以50万元的罚款。3月份,中海信托曾因两项业务统计错误,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罚款70.2万元。

  据用益信托网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共计有11家信托公司受罚,处罚金额总计超1800万元。这意味着,2021年前五个月,被监管处罚的信托公司数量已经与2020年全年持平,同时,年内信托公司吃到的“罚单”总金额已经接近2019年、2020年两年罚金总和。

  今年信托行业最大的一张罚单出自四川信托。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以及违规开展业务等13项违法违规事由,四川信托被罚3490万元。另外,近日兴业信托因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违规等问题被连续开出罚单,罚款总额近400万元。

  事实上,资管新规出台以来,2020年是信托行业监管政策落地颇为密集的一年。2020年3月1日,《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加强信托公司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从进入到退出全流程行为规范;5月,《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确立了资金信托的私募性质定位及资金投向限制等要求;11月,修订后的《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在严守市场准入风险关口的前提下,匹配行业转型发展需要,激发市场活力。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反映了监管部门保持严监管态势不动摇的决心,也彰显出监管层补齐信托业监管制度短板、防范行业金融风险的决心。而要全面筑牢风险“防火墙”,市场主体的作用不可或缺。在严监管态势下,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需要在政策的指导下继续加强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要继续压降信托通道及融资类业务,加大业务转型力度,拓展本源业务向纵深发展。

  “处罚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监管趋严可以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虽然在短期内给部分信托公司带来阵痛,但从长期而言,有利于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北京某信托资深人士认为,虽然2021年信托罚单有所增加,但整体行业风险可控。

  2、央行:短期内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不减

  在近日举行的“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发布会上,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朱兆文介绍,2020年至2021年4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对10.2万亿元贷款本息实施了延期,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5.8万亿元。短期内将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

  朱兆文表示,今年以来,金融支持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更加注重保持信贷的平稳增长、合理适度。坚持“稳”字当头,为受疫情持续影响的行业企业恢复发展提供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二是更加注重加强对受疫情持续影响重点行业企业的精准支持。创新政银企对接机制,重点加强对外贸、文旅、线下销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金融支持。三是更加注重巩固提升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执行效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尚未完全恢复元气的小微企业再帮扶一把。四是更加注重提升商业银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五是更加注重发挥多渠道融资支持作用。

  朱兆文表示,下一步,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地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短期内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3、理财产品销售新规落地 首次纳入合资理财公司

  理财产品销售新规的名称已从原来征求意见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更名为《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半年后,银保监会于日前发布《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从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对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提出新要求。

  中国银行研究院郑忱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暂行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助于规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暂行办法》完善了理财公司制度规则体系。此外,《暂行办法》借鉴了国内外成熟的监管标准和实践经验,推动监管规则国际接轨、国内统一。

  代销机构范围未扩宽

  自2019年6月份首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建信理财开业以来,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步伐持续提速,目前已有数十家银行陆续宣布将筹建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有20家理财子公司已获批开业。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理财公司存续理财产品余额7.61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倍,占比30.4%。与此同时,银行净值化转型稳步推进。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8.28万亿元,占比超过73%。

  随着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筹建、开业数量日益增多,此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也显得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行为提出多项规定,《暂行办法》在销售机构范围的规定上与《征求意见稿》一致,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范围现阶段仍没有拓宽,互联网平台依旧没有“入围”。业内人士指出,没有进一步扩大代销机构范围,销售机构范围在初期限制在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银行理财子公司,保持了现有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辨别,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现阶段相对谨慎有助于理财市场的稳健运营。

  为让机构做好业务制度、系统建设、信息登记和披露等准备工作预留时间,《暂行办法》于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的同时,还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

  记者注意到,《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禁止性规定。在原来18条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完善补充第3条,新增禁止“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业资深人士苏筱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禁止单独或突出使用,反过来就是不单独且不突出使用。这要求理财机构强调自身优势的同时,还要安排好营销内容,既符合监管规范又能够吸引客户是接下来理财机构面临的一个问题。

  郑忱阳认为,这一要求是为了保证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同时也暗含了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要素,即有依据、有计算方法、不承诺收益。

  首次纳入合资理财公司

  此次理财产品销售新规的另一看点,是明确“理财公司”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理财公司,从而将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纳入适用机构范围。

  截至目前,已有4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

  在获批筹建的4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中,有2家合资理财公司已经开业,分别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和中行旗下的中银理财出资设立的汇华理财和贝莱德与建行旗下建信理财出资设立的贝莱德建信。

  截至目前,首家开业的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已发行40款理财产品。

  “《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适用机构范围,将合资理财公司揽入其中,适应了当前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趋势。”郑忱阳表示,国有六大行中,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均已组建中外合资理财公司,这是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国内理财子公司可以借鉴外资机构在公司治理、产品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外资机构能够借力国内理财子公司的渠道、客户、资金优势,拓展在华业务。

  4、完善终止挂牌制度 新三板基础制度建设持续发力

  随着终止挂牌制度完善,新三板基础制度建设持续发力。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全国股转公司也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从内容来看,《指导意见》涵盖了主动终止挂牌制度、强制终止挂牌以及后续监管等方面内容:一是对主动终止挂牌制度作出了要求,在尊重市场主体自治的基础上,要求挂牌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全国股转公司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履行审查职责;二是对强制终止挂牌作出了要求,明确由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细则,从财务真实性、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合法合规性、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明确强制终止挂牌情形,承担对强制终止挂牌的审查责任,严肃市场纪律、推动市场出清;三是明确了终止挂牌公司的后续监管安排。明确200人终止挂牌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终止挂牌后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的股份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自律管理。

  《细则》则进一步明确了IPO或转板上市公司豁免提供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具体时点,补充了撤回终止挂牌申请的相关规定等。据介绍,《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主动终止挂牌条件和程序。全国股转公司允许挂牌公司主动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不合理且拒不改正等不符合主动终止挂牌条件的公司,将驳回其主动终止挂牌申请;二是完善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和要求。在现行未按时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情形基础上,新增四大类十二种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坚决出清劣质公司,健全市场自净功能;三是健全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对精选层公司和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实行网络投票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机制。四是明确终止挂牌后续安排。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全国股转公司鼓励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后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或转让。

  证监会表示,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以中小企业为主,部分公司在经营发展方面也容易出现较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有部分企业陆续退出新三板。总体上看,新三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市场退出理念,初步形成了较为良性的市场生态,市场退出及运行均较为平稳。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新三板市场化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市场环境的自我净化,保障市场运行质量。全国股转公司将组织实施好企业摘牌有关事项,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新三板市场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同时,以“转得顺畅、转得便捷”为目标,进一步细化转板上市相关操作安排,便利优质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发展。

  5、全国大规模小麦跨区机收全面展开 夏粮丰收在望

  麦浪千层,机器轰鸣。河南省邓州市罗庄镇任岗村正在开镰收割,粮农武安田捧起一把黄澄澄的麦粒:“今年小麦长势比往年好,病虫害防治及时,肯定能丰收!”目前,邓州市组织了5000余台联合收割机,确保小麦机收率稳定在98%以上。黄淮海小麦主产区开镰收割,标志着全国大规模小麦跨区机收全面展开。

  据农业农村部农情调度,5月下旬以来,黄淮海小麦主产区由南向北梯次进入集中收获期,湖北、安徽、河南、江苏等地麦收相继开镰,全国夏粮丰收在望。截至5月29日,全国已收获冬小麦3300万亩,当日机收面积超过500万亩。全国将投入1650万台各类农机,充分保障夏收夏种顺利进行,其中小麦联合收割机超过60万台,参与跨区机收的机具约25万台,预计今年冬小麦机收率、夏玉米机播率分别达到97%、94%以上。

  当前,“三夏”大忙既要确保夏粮丰收到手,又要确保夏管、夏种扎实推进。随着全国大规模小麦跨区机收全面展开,各地要确保成熟一亩、收获一亩、腾茬播种一亩,要把小麦机收组织工作抓紧抓细,做到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机具调度到位、管理服务到位。有关部门要通过强化机手宣传培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组织机收减损大比武、开展巡回技术指导等措施,进一步把机收质量提上去、收获损失降下来,努力实现颗粒归仓,又好又快完成夏收任务。

  针对今年夏收期间灾害性天气可能偏重发生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情况,各地要按照《2021年全国“三夏”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同机制,公布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在交通主干线设立机收接待服务站,全力保障夏收顺畅有序,丰收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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