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工作部署,莞城生态环境分局倡议辖区内所有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VOCs的企业进行一次活性炭更换工作,并取得的一定的成效。
莞城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陈茂叶带领执法人员对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VOCs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现场,我分局执法人员向企业解释活性炭吸附工艺有饱和性,时间长了吸附废气的效果就不理想,是造成废气超标的重要风险源,并倡议企业进行一次活性炭更换工作。企业表示,会积极支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安排人员对活性炭进行更换。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莞城街道辖区内所有企业顺利完成活性炭更换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