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荣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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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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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荣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内蒙古荣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的概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荣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位置:

  位于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园区纬增二路南、腾达物流东、宏泰化工西,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6°50'52.18",北纬40°58'23.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新建12条炭化炉(φ2.0m×20m)生产线并配套建设12台(3t/h)余热锅炉和12台焚烧炉;新建8台活化炉并配套建设4台(4t/h)余热锅炉和4台焚烧炉,配套筛分生产线、密闭式配煤中心以及环保工程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划要求;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废弃物的有效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循环利用,达到了清洁生产有关要求,项目选址和场区布局基本合理。经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方面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来自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装卸、堆放以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

  (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

  (3)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

  焦油储罐呼吸损失(小呼吸)和工作损失(大呼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煤粉制备工序中的磨粉工段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高温炭化工序产生的炭化尾气和活化过程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芘、沥青烟和非甲烷总烃;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2)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等。余热锅炉排水属于清净下水,收集后作为厂区、煤库洒水降尘及脱硫系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钠离子交换系统产生的废水属于清净下水,收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管网。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尘、筛下物、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收集主要为磨粉工段除尘器收集尘,除尘器收集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磨粉工序收集尘收集后重新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活化筛分时产生的筛下物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炭化尾气和活化尾气经焚烧炉焚烧后进入余热锅炉处理利用余热后,经石灰石湿法脱硫,脱硫过程会产生脱硫石膏,脱硫石膏脱水后定期外运综合利用;罐区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治理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49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厂区内设垃圾筒,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定期送往当地生活垃圾场处理。

  (4)噪声:

  项目生产装置噪声源强主要包括:磨粉机、造粒机、炭化炉、活化炉、捏合机、余热锅炉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范围为80-90dB。主要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以及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三、主要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及要点

  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带来的上述环境影响,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①环境空气

  焦油储罐废气是呼吸损失(小呼吸)和工作损失(大呼吸)废气通过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送入焚烧炉处理,焚烧后的废气与活化废气一同经烟囱排放;煤粉制备工序中的磨粉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除尘效率97%),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高温炭化工序产生炭化尾气经焚烧炉焚烧之后进入余热锅炉利用余热,产生的废气送入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m高烟囱排放;活化过程产生的煤气进入焚烧炉焚烧后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产生的废气送入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m高烟囱排放;筛分包装工序产尘较少,设置在全封闭的车间内。所建项目的废气经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同时经扩散计算,所建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污染物贡献值不大,其占标率较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低。

  ②水体环境

  本项目实施后,钠离子交换系统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与园区污水处理厂之间的污水管网正在敷设,管网敷设工作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竣工,管网竣工前不允许废水外排)。余热锅炉排水属于清净下水,收集后作为厂区、煤库洒水降尘及脱硫系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管网。不直接向水体环境排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尘重新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活化筛分时产生的筛下物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脱硫石膏脱水后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失效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所建项目固废采用了成熟可行的综合利用方案,从而避免固废随意堆放对附近地下水和周围景观以及人群健康等造成不利影响。

  ④声环境

  所建项目对各噪声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降低了噪声源的声功率级,使得各噪声源对各监测点的贡献值很小,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内蒙古荣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内蒙古荣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同时请注明您的联系方式。

  3、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意见反馈途径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荣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活性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地址: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园区纬增二路南、腾达物流东、宏泰化工西

  联系人:吕学军

  联系电话:1533278966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中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加飞

  联系电话:15148849068

  Email:252180538@qq.com

  邮政编码:015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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