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到底是不是危废呀?

北极星环保在线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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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这个一听起来就觉得可怕的词语,其实...其实..其实就是这么可怕!

  因危险废物携带“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特性,如果我们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的话,就会给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可想象的危害。

  什么是危险废物?

  在我们国家呢,对危险废物是实行绝对的严格管理的。一旦某一种物质被认定为危险废物,就要严格地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来管理和操作,绝不能有马虎之心。

  关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第八十八条第(四)项中有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关于如何认定危险废物,请按照下面三步走。

  第一步,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是相对于原使用者而言的,只要对原使用者而言,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被抛弃、放弃的上述物品,不论对其他个体是否有使用价值,均属于固体废物。

  具体如何区分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应依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予以鉴别。

  第二步,认定为固体废物之后,翻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危险化学品目录》找找,是否榜上有名;如果没有呢,就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危险性进一步鉴别。再如果该物质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这也是判断是否为危废可能的情形。

  第三步,是否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之列。

  根据规定,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在其所列的豁免环节(包括收集、利用、处置、运输、转移),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如果不确定某一种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那么请用以上步骤进行判定哦!

  活性炭是不是危废?

  活性炭形状不定,通常是黑色粉末状或块状、颗粒状、蜂窝状,通过加工处理所获得。由于活性炭本身具有的吸附性能,能够吸大多数大气污染物,吸附效率较为理想,因此在生活中常被当作吸附剂使用。活性炭本身不具备危险性,因此被抛弃的纯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

  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是不是危废?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关于HW12、HW49大类危险废物的定义,涂装行业和化工行业的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以下简称“VOCs废活性炭”)可明确认定为危险废物;

  那么有的企业要问了:“我们不涉及上述两个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活性炭可不可以按一般固废的要求处置呢?”答案是: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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