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排放

中国环境报
2011-01-24
阅读次数:2025
阅读字体 【

  日前出台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要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建议》强调,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作用。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议》指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开展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和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建议》要求,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的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运用环保、技术标准和产业、金融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高污染、高排放。

  根据《建议》,云南省将积极促进低碳发展。加强低碳、循环技术推广和应用,积极构建低碳经济体系。全面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在资源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废物利用等领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挥碳汇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互惠交易和清洁发展机制合作。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进绿色办公。

 

Copyright © 2000-2014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桂ICP备15007906号-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01号  站长统计
电话:138 7885 8538 传真:0771-5553302
邮箱:ac@active-carbo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