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通报了2010年我区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结果

宁夏广播电视总台
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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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号,自治区卫生厅通报了2010年我区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结果。共监测石嘴山和固原地级市和县城所在地生活饮用水水样151份,其中出厂水水样19份,末梢水水样132份,总合格率为33.77%。

         据总台新闻中心18时30分《全区新闻联播》(广播)报道:今天(2月23号),自治区卫生厅通报了2010年我区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结果。共监测石嘴山和固原地级市和县城所在地生活饮用水水样151份,其中出厂水水样19份,末梢水水样132份,总合格率为33.77%。

    目前,我区现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228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7.81%。2010年,我区共办理生活饮用水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其中市政水厂18家,自建水厂3家,二次供水单位1家,5家供水单位被罚款。2010年5月份和8月份,我区曾对一次供水单位末梢水、出厂水进行抽检。石嘴山市二次供水单位以及青铜峡市县级政府所在地,市政水厂5家供水单位的水质均被检测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供水单位在水源选址和水处理工艺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余氯、硫酸盐、硝酸盐、氨氮等指标超标。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营养科陈启众主任表示,生活饮用水里如果硫酸盐和硝酸盐超标,可能是由于上游及空气污染导致。由于硝酸盐具有毒性,如果长期饮用,会对人体肝脏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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