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排污企业一律关闭 重点乡镇建污水处理厂

中国日报网
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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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措施让渭河水质“十二五”再清澈些

  高排污企业一律关闭重点乡镇建污水处理厂

  5年来,渭河消灭了黑臭。为了进一步改善渭河水质,“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让渭河水质再清澈些。

  措施1

  高排污企业一律淘汰关闭

  陕西省将果断清理渭河流域高排污企业,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排污企业一律淘汰关闭。鼓励虽符合产业政策规模,但经营不善、无力提升治污水平的造纸、果汁加工、化工印染等企业转产。继续实施渭河沿岸工艺落后、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污的小化肥企业的淘汰关闭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氨氮的排放总量。同时,把好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关,渭河流域禁止上各类高耗水、高排污项目,鼓励新上低耗能、无污染的高科技、环保型项目。

  措施2

  重点乡镇要建污水处理厂

  陕西省将在“十一五”渭河流域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将污水处理厂建设拓展到重点乡镇。污水未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大学园区、工业园区和居民小区也要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新建大学园区和工业园区,必须将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整体建设规划进行项目审批。现有及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部完善脱氮脱磷工艺,并纳入考核指标。完善纳污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付费政策,重点保障县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经费足额到位,确保污水处理厂的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减污效益。

  措施3

  关闭政策从三条支流“开刀”

  陕西省将突出对小韦河、新河、■河(含太平河)等污染较重也是对渭河干流水质影响最大的支流的治理,针对各条河的不同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对策,采取关闭污染源、改造排污单位的治污技术减少排污量、实施生态治理工程等综合措施,全面提升河流的治污水平,力争“十二五”末使这三条河的水质有根本改善,同时确保其它支流的水质不恶化并有提升。

  措施4

  河道建堤坝净化水质

  在督促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同时,陕西省还将利用生态净化方式对入河污水进行生物降解,促进渭河水质进一步好转。对于离河流较近、排污量大、对渭河水质影响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将结合所处地域环境建设生物降解池或者小型生态湿地;对小韦河、新河、■河等重点污染支流,将结合河道特点,在河道建设梯次的生态堤坝,拦蓄入河污水,形成一定静止时间,使入河污水得到净化。不适宜建设堤坝的将选择河道宽阔地带建设生态湿地。同时,对渭河干流河道滩涂地实施退耕工程,鼓励在靠近两岸的退耕滩涂地上种植芦苇等管束类草本植物,对渭河干流水质进行进一步生态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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