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将规划安排工业和生活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投资约70亿元、大气污染工程减排项目投资约30亿元,共约百亿资金打造蓝天工程,以实现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在2010年水平上降低12%和14.8%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在2010年水平上降低10%和14.5%左右的目标。展望“十二五”,青岛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将稳定保持在330天以上。
与此同时,在“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将实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工程,市区预计新建、改扩建10个污水处理厂,五市新建、改扩建8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8.5万立方米/日,总处理能力达到221.5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排入胶州湾的污水处理厂出水处理标准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
到2015年,青岛市河流功能区达标率将达到90%,胶州湾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将达到90%,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将稳定保持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