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立松花江防范水污染事件联动机制

新华网
20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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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黑龙江海事局与黑龙江省环保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松花江污染防治规划》,共同构建防范水污染事件联动机制,打击水域内环境违法行为,打造绿色水运。

  松花江全长1927公里,流经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流域面积55万余平方公里。干流从黑龙江省肇源县出发,于同江汇入中俄界江黑龙江,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国际河流。

  近年来,由于预案不完备及缺乏联动机制,黑龙江水系多次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特别是2005年11月吉林石化硝基苯泄漏事故,致使松花江遭受重大污染,流域沿岸居民饮用水源受到严重威胁。

  为提高处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黑龙江海事局与黑龙江省环保厅多次沟通,磋商建立防范水污染事件联动机制,并最终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水域执法联动机制,在松花江干流、镜泊湖、兴凯湖等重点水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水域内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开展水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合作,建立水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污染事件等信息通报制度,畅通联系渠道,及时有效处置水上污染事件。

  此外,黑龙江海事局与黑龙江省环保厅还将建立水域水生生态保护合作机制,开展水域多样性、鱼类资源调查、珍稀鱼类保护等工作,共同推进水域水生生态系统的修复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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