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称百亩椰子园被毁 三亚副市长责令调查

中新网
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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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少多占土地多年,至今还在使用,崖城镇政府不具备行政裁定主体资格,只能到市政府进行反映……”“村委会未经群众同意,擅自主张将百亩椰子园的树全部砍掉,交予铁路承建单位,我们一分钱的利益也没得到……”5月24日,三亚市“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现场,群众依次向接访领导反映所遇问题。三亚市副市长周高明带队现场接访办公。

  包少多占土地多年 纪委将进行调查

  接访现场,崖城镇东起村代表郑辉莲介绍,1995年6月,城东村起晨五组村民郑吉祥与起元六组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坡田洋夹沟旱田集体土地8亩,承包期限为10年。1998年3月1日,签订合同变更,延长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金为每亩400元/年。2006年,起元六组村民曾因郑吉祥承包六组坡田洋夹沟旱田的合同面积与实际耕作是用面积提出异议,并在村委会的主持下于同年6月进行了实地丈量,丈量结果显示,郑吉祥实际耕作是用面积为23亩,超出合同规定15亩,且至今仍在占用。

  据反映,2010年3月,起元六组村民对郑吉祥包少占多的问题反映强烈,引起崖城镇领导重视,并派人调查,对郑吉祥于2010年6月将超出合同面积部分的土地纠纷一事作出裁定:郑吉祥土地超出合同承包面积15亩退回起元六组。然而在行政复议阶段时,城东村五组以签订的《荒沟、荒坡、荒丘地承包合同书》提出权属争议,使得该案上升为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

  根据规定,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应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处理,这决定了崖城镇政府对该土地纠纷案不具备行政裁定主体资格。

  周高明仔细听取了群众反映情况后表示,群众的上访诉求是合理的,此案关键点在于土地确权问题,因此由崖城镇政府再次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将具体意见交予三亚市政府,再委派国土部门调查核实,做出最终决定书。

  针对在土地权属所在纠纷的情况下,城东村五组为何会私自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周高明要求崖城镇纪委专门对五组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查。

  椰子园被毁分文利益未得 成立两调查组介入调查

  “村委会未经群众同意,擅自主张将百亩椰子园的树全部砍掉,交予铁路承建单位,我们一分钱的利益也没得到……”在接访活动中,崖城镇盐灶村村民代表向接访领导反映东起村村委会存在严重管理混乱问题,要求给公道说法。

  据村民介绍,盐灶村村原来有一个100亩的椰子园,2009年修铁路时,该村村委会负责人在没有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将椰子园的树全部砍掉,并挖地取土给铁路承建单位填方,填方总计373352立方,按每立方5元计算,一共是1866760元,可是村民调查发现,村里的账目却分文没有,而该村村委会负责人说是“免费支持铁路建设”。

  另外,村民还反映,该村原有12口虾塘,1997年村委会将其填土划分为31块宅基地,但这些地全部都安排给了关系户,该村民居住困难户申请14年,至今没有安排宅基地,且多年来村务从未公开。

  一位村民代表称,“自己家里目前16个人,却住在一间房子里,生活困难之极。”

  周高明表示,群众反映问题非常突出,这直接反映出村委会管理混乱、不到位,针对此事纪委要加大力度,全面展开调查,一定要用事实说话,给村民公道的说法。

  周高明要求,此事涉及干部违纪问题,三亚纪委进行专门调查,并要求公安、监察部门另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周高明表示,3个月给该村村民答复,如届时尚未调查结束,也将通报进展情况,争取半年结案,以保证村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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