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的环保之争

中国经济时报
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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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发电的隐忧

  每天,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垃圾车穿行于城市的各个街道,收集和运输垃圾,这些垃圾的命运逐渐地由填埋改为焚烧发电。但是垃圾焚烧究竟是变废为宝还是二次污染?

  “我不反对垃圾焚烧,但我反对在我家门口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居民杨小姐原来居住于垃圾发电厂附近,因难忍其恶臭而搬离。

  像杨小姐这样反对在自家门前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居民不在少数。从2010年起,北京、广州、上海、海南等30多个城市发生居民抗议建造垃圾焚烧厂事件,垃圾焚烧项目因此而陷入停滞。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国内外都是成熟的。”垃圾发电厂的员工认为居民完全没有必要担心,他表示垃圾发电即使发生二次污染也不会是技术层面的问题。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应该质疑的不是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而是垃圾质量。”

  林伯强解释说,由于我国垃圾没有实现分类收集,大多数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热值低,焚烧时需要添加大量的燃料助燃,使得垃圾处理和发电成本大幅度提高。在这种原料环境下,即使采用和国外一样的技术和设备,垃圾焚烧也容易引起二次污染。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生物质能专委会秘书长肖明松持类似观点。他提出,应该在垃圾处理前端(比如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化运输)加强管理,建立体系,培养居民的垃圾分类处理意识,降低企业在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

  本报记者了解到,居民反对上马垃圾发电项目,主要是担心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排放。

  此前,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曾对媒体公开表示,合适的焚烧设备加上运营管理得当,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可以完全控制在对人体无害的范围之内。

  但也有人持不同观点。中国石化的一位高级工程师告诉记者,二恶英的毒性是砒霜的900倍,万分之一甚至亿分之一的二恶英都会给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在垃圾焚烧处理时,必须对此进行严格把控。因此在信息不透明的前提下,老百姓担心排放对健康的影响很正常。

  排放情况亟待透明化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接受记者采访的垃圾发电企业均表示,在垃圾焚烧企业的排放控制上,企业虽然采取的技术并不相同,但都是按照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执行的。

  “不能说是百分之百,但大多数企业是达标的,不然垃圾焚烧就失去了无害化的意义。”分析人士说,若无统一强制性的环保标准,垃圾焚烧产业将会是一锅“乱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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