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近三成土壤重金属超标 污染频发

第一财经日报
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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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因首次披露了省内局地土壤污染数据而受到社会普遍的关注,但这些数据显示的污染程度却令人感到震惊——珠三角地区28%的土壤重金属超标。

  7月10日,广东省农业厅、国土厅向该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汇报土壤污染情况时披露了上述数字,广东也因此成为中国第一个公开该数据的省份。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说,广东率先披露以上数据,尽管内容非常有限,但值得赞许。不过这种污染调查需要做进一步的评估。

  真正情况尚未摸清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10日~12日组织该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组成4个专题调研组,分别就民生保障均等化、中小微企业发展、土壤污染治理、海洋经济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参与的土壤污染治理调研组于10日下午赴广东韶关实地调研土壤污染防治情况。“我们一共调研了两天。”吴青说。

  广东省农业厅披露,珠三角地区28%土壤重金属超标,汞超标最高,佛山南海、江门新会、广州白云比较重,大概超标过50%。农业厅从2002年开始调查,土壤重金属超标中汞超标程度最重,其次就是镉和砷。

  而广东省国土厅在汇报时则透露,国土部与广东省政府历时6年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业地质与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显示,珠三角三级和劣三级土壤占到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总面积的22.8%,重金属元素异常主要分布于广州、佛山及其周边经济较为发达地区。

  依据1995年颁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壤要求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三级标准土壤虽也可以从事农业生产,但已超过“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该标准并未设置劣三类土壤的等级。

  中国土壤共分为Ⅰ、Ⅱ、Ⅲ类,其环境质量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第Ⅲ类土壤的功能是——“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

  广东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铣成在汇报时承认,到目前为止,还没真正摸清广东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土壤污染面积、种类和水平,重点区域及污染隐患的危害程度等情况,他们都掌握不够。他解释说,由于省内长期以来对土壤环境不重视,相关工作起步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中国第一次对土壤污染进行普查始于2006年,这一年,环保部和国土部联手做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调查于2010年底已“组织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但其结果至今“守口如瓶”。

  不过,环保部在2006年公布的不完全调查数据称,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1.85亿亩,占中国18亿亩耕地10%左右。

  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

  环保部称,因重金属造成的水源和土壤污染已对中国的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百姓身体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重金属污染频发

  新华社最近援引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0年发布的《我国稻米质量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说,中国1/5耕地受重金属污染,其中镉污染的耕地涉及11个省25个地区。

  报道指出,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也已发现局部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如长江中下游某些区域普遍存在镉、汞、铅、砷等异常。

  过去几年,镉污染事件在中国此起彼伏。2012年广西龙江河段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事件;2009年的湖南省浏阳市发生镉污染事件;2006年,湘江湖南株洲段发生镉污染事故;2005年,广东北江韶关段发生镉严重超标事件,等等。

  而至于其他重金属污染事件,比如“血铅超标”事件,就已涉及陕西、安徽、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江苏、山东等省。

  来自环保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重金属污染事件致使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引发32起群体性事件。

  2012年中旬,由广东连州火电厂污染引发的血铅中毒事件后,本报在当地调查时,仅需12个小时便收集到了196份不乏省级医院在内的各种体检报告原单,在这些对1岁~15岁的孩子的血液检验报告中,铅含量全部超标100微克/升。

  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血铅诊断标准,一旦血液中铅元素含量等于或大于100微克/升,便可划定为铅中毒,100微克/升之内,则是正常的血铅水平。

  在上述196份体检报告原单中,本报统计发现,超过450微克/升的重度血铅中毒,共有95名患者,而这仅仅是该市星子镇福星街一条街的统计。星子镇镇区面积1.5平方公里,共有1个社区居委会、20个村委会、211个村民小组,据此推测,血铅中毒的数量惊人。

  2011年2月,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出席有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会议时坦承,从2009年到2011年初,中国已经有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严重影响群众健康。

  中国工业化的不断加速,使得涉及重金属排放的行业也“与时俱进”,监管失控使得部分污染企业的违法开采、超标排污等一系列问题不断加重,反复出现。

  网格布点粗糙

  “按照他们的调查方法,得到的结果和表述的方法也只能是这样的。”陈能场向本报表示,广东此次披露的数据,其调查方式采取了网格布点,但布点相对粗糙,数据不全,不够精准。

  他认为,由于经费、能力和计划等原因,影响了这些部门去做更大范围和更精准的调查。

  陈能场“对政府披露的数据表示尊重”。他对本报表示,广东的重金属污染程度,尤其以韶关最为严重。

  2008年,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科研团队分别在广州6个区各选择两个农贸市场采集蔬菜样本,分析样本中镉、铅的含量情况,结果发现,叶菜类蔬菜的污染情况十分严重,除1种为轻度污染外,其余5种均达到重度污染水平。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研究生对本报表示,在校期间,他们曾尝试对珠三角地区的土壤做调查分析,但因“污染太严重”而放弃。

  重金属污染对生态带来的影响是致命的。有报道称,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六个地区(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

  环保部2006~2010年组织开展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局部或区域性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专家指出,随着产业转移,原本重金属污染只是零星分布的西北地区也开始面临威胁。

  应加快立法

  已经公开的研究报告显示,重金属在人体内能和蛋白质及各种酶发生强烈的相互作用,使它们失去活性,也能在人体的某些器官中富集,如果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会造成人体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对人体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科主任医师郝凤桐告诉本报,铅是一种多系统、多亲和性毒物,主要损害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血管和消化系统,对儿童心理、智力和行为发育损伤具有不可逆性。

  镉的毒性则更大。郝凤桐说,如果镉在体内达到较高水平,就会影响到人的肾小管。如果肾小管功能发生问题,人体吸收的很多营养成分也随着原尿排出体外,比如钙、磷都有可能丢失。这将导致人体的骨质疏松,人可能引发病理性骨折、骨质软化甚至佝偻病。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朱永官此前向本报表示,砷的毒性则更强。与朱永官一起合作研究的英国亚伯丁大学的环境化学家斯蒂夫·麦克格拉斯担心,越来越多的含砷量高的边际土地(无利润可得的土地)被用作水稻的种植。

  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水平。

  吴青曾获邀参加了环保部召开的关于环境保护立法的座谈会,在这次座谈会上,她提了两点建议:加快立法进程和完善法规草案,尽快向全国人大提交审议。

  吴青说,现行的有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包括侵权责任法、刑法、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对分散,不成体系,各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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