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脱硫脱硝改造 利好电建企业

中电新闻网
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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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十二五”时间过半,为全面完成国家制定的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广东省于近日出台了《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该《行动计划》聚焦广东省生产、生活等多个领域的清洁发展,为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的节能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具有较强针对性,具体到电力工程领域,则对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在电力建设领域,一些中、小型企业也能参与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根据本次《行动计划》所列的脱硫脱硝项目,单从燃煤发电机组这个角度来看,大概可以形成一亿元左右的市场,这对他们的长期发展是有所帮助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行业部主任陈渤如是说。
 
  该《行动计划》指出,要大力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在火电企业脱硫改造方面,要推进广东省14405万千瓦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2014年底前,完成该省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烟气旁路取消;推进炉内脱硫工艺燃煤机组改造,逐步配套建设炉外脱硫设施,到2015年,要达到广东省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效率95%以上。  在火电机组降氮脱硝改造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完成广东省1158.5万千瓦现役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改造工程,2014年底前,实现该省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不含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提高到85%以上。根据陈渤的介绍,以脱硫脱硝改造的施工难度,按时完工应该是可以保证的,但完工之后如何能够实现长期、稳定、高效运行,是需要企业多加关注的。
 
  据了解,广东省目前现有44台燃煤发电机组亟待完成脱硫改造,其中包括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12台,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17台;38台燃煤发电机组亟待完成脱硝改造,其中包括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11台,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9台;企业自备电厂锅炉二氧化硫治理工程86项、氮氧化物治理工程33项,其中需要进行脱硫改造的60万千瓦机组4台,需要进行脱硝改造的60万千瓦机组1台。
 
  同时,《行动计划》还指出,该省未来将对电力等相关行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已建燃煤火电机组逐步改为燃气机组。记者 辛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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