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银川市不予审批的高耗能项目中包含活性炭

宁夏日报
20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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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银川市出台《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自今年起银川市不再审批新建高耗能项目,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改等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

    自今年起,列入银川市不再审批的高耗能项目包括新建铁合金、碳化硅、活性炭、造纸、商品电石、非资源综合利用的水泥、小型或不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火力发电、对尾气和煤焦油等没有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的焦炭等高耗能项目。水泥湿窑生产线、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化炉将于今年年底全部关闭。此外,强制拆除能耗高、污染大的燃煤小锅 (茶)炉,并入城市供热管网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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