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用竹炭》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浙江质监网
20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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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杭州组织召开《燃料用竹炭》国家标准审查会。该标准由遂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县竹炭竹醋液协会等8家单位起草。来自国际竹藤组织、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中国竹产业协会、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林业大学、浙江煤炭地质勘查院煤炭质量检测中心、浙江中竹竹木炭业有限公司、遂昌县林业局竹产业办公室等单位的9位专家对标准进行了认真讨论与评议。

  标准从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小于10mm颗粒或粉末量及发热量等方面对燃料用途的竹炭及成型炭进行了质量要求。经审查认为:标准编制指导思想明确,与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衔接,并参考国外相关标准,内容系统完整,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燃料用竹炭产品的质量,规范市场,促进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专家组一致通过标准送审稿,经修改完善后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以推荐性国家标准颁布实施。

  近年来,遂昌县积极推动企业参与高层次标准制修订,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该标准是遂昌县竹炭企业、协会为主或参与起草的竹炭产品第3项国家标准。

  目前,全县累计有国家标准17项,占全市85%;行业标准16项,占全市64%。技术标准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特纸、竹炭两大行业企业在掌握国内标准“话语权”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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