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凌晨,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有害气体造成周围部分农田被毁,厂区基本被夷为平地。
接报后,洛阳环保局局长李明智立即带领环境监测、监察人员携带环境应急监测设备,于7月15日凌晨3时40分赶到现场,组织部署实施应急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环保厅。省环保厅、省环境监察总队领导于当日9时许赶到现场,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迅速成立现场环境应急事故调查处置小组,并采取以下几项应急措施。
为防止厂区污水及消防水进入伊河,调集3台大型设备在该厂排污渠入河口前筑起两道土坝;迅速组织3吨活性炭和20吨生石灰,对截留污水进行处理;分别在该厂的排污渠和310伊河桥、伊洛河洛阳出境断面设置3个监测点,对水质进行连续监测;用大气应急监测设备在厂区及附近居民区进行监测。
22日,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外,河堤内受污染的表层土壤被铲除完毕,截流沟前约200立方米污泥被清除,全部运往河南省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理。从监测数据看,因爆炸引起的事故未对伊河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