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仓市环保局联合浮桥镇政府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浮桥镇被列入限期治理的17家小化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逐一检查了企业现场,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验收组认为,企业整改总体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限期治理各项要求。
据了解,浮桥镇8家环境综合整治企业,车间场地整洁,原料产品库内存放规范,生产台账资料、环保安全岗位制度齐全。7家有排放口企业已完成封堵排放口准备和废水收集工作,随时可以委托处理,同时又能保证在委托处理之前确保原有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1家企业高浓度废水委托处理,已建造了30多吨的集水池,确保不排放,低浓度废水在原有废水治理设施基础上又增加一道活性炭治理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徐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