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外申请专利 每项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三峡晚报
2010-06-28
阅读次数:1316
阅读字体 【

   2010年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企业只要通过评审,每项专利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资助。市知识产权局将在7月1日到8月15日期间接受市内单位申报材料并统一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今年申报国外专利资助的主体资格范围将有显著扩展。以往,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致使国内很多以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义申请专利的中小企业得不到资助。今年的资助政策发生了改变,专利申请人是自然人的专利项目,如果该自然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可用该企业的名义申报专项资金资助,这将更有利于国内中小企业申报资助。此外,2009年度已经申报资助的专利项目,今年还可以就最近一年新产生的专利申请费用再次申报资助。

  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是2009年中央财政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而设立的。资助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国外专利。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地区)申请,资助金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但有重大创新的除外。申请单位可就实际的专利申请费用提出资助申请。但目前我市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的数量不多,市知识产权局希望通过该项资金,鼓励企业更积极地申请国外专利。
 

Copyright © 2000-2014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桂ICP备15007906号-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01号  站长统计
电话:138 7885 8538 传真:0771-5553302
邮箱:ac@active-carbo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