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对46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信贷限制

世华财讯
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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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辽宁省政府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首次启动“绿色信贷”政策,对46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信贷限制,通过此举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有助于从根本上切断污染源头。

  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赵长富表示,银行出钱,企业污染,百姓受害,这是前些年一些污染企业的成长模式。国家推行“绿色信贷”政策,正是着眼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辽宁省环保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共同决定,将沈阳成达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强授信管理,严格控制贷款,切断这些违法企业的资金链。

  据介绍,沈阳大明造纸厂等24家违法企业因为无环保手续或环保手续不齐全,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物超标排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已被政府责令关闭、取缔,金融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阜新大昌铜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因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设备或生产工艺,当地政府将依法强制淘汰,金融部门暂

   评论此篇文章其它评论发起话题相关资讯财讯论坛请输入验证码停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芬球团厂等13家企业,未通过环评审批,擅自开工生产,当地政府责令其停产,依法办理环保手续,办理手续期间金融部门暂停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实行“绿色信贷”是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各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银监分局和金融机构要用好这项政策,通过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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