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落后产能实行强制性关停

中国经济导报
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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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山西省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山西省将对本省电石、铁合金、钢铁、有色等行业列入被关停淘汰计划的企业和设备实施停电等措施强制关停。在关停之前,山西对这些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
  为确保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关停任务,山西省将对列入淘汰关停计划的企业或设备采取“停电、停水、停气、停运、停贷”等强制措施实施关停,对不按期淘汰关停的企业或设备将依法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环保部门不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列入今年关停计划的用电企业在关停之前,山西省将对其采取执行严格的差别电价。
   今年1~6月,山西省淘汰落后钢铁、焦炭、小水泥、电石铁合金落后产能1100多万吨,淘汰小火电98万千瓦。截至2009年底,山西省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8.28%,实现节能量3031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总目标的81.2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的总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完成“十一五”总目标的83.53%。
   随着工业企业企稳回升势头逐步增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恢复生产,全省节能减排治污形势严峻。在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防止“两高一资”企业盲目扩张的同时,山西省将确保全省1043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对目标进度完成较差的市县和企业进行诫勉谈话和处罚,直至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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