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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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0-3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上海焦化”)在武汉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双方简介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是以煤为主要原料的综合性大型化工企业,已通过ISO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是上海市最大的城市煤气生产企业,具有日产城市煤气240万m3的能力,约占全市供应总量的50%。企业年产冶金焦140万t、甲醇80万t、苯酐5万t,以及煤焦油系列、油脂化工系列、工业气体系列、无机锌系列、活性炭系列、减水剂系列等产品120余种,总计20余万t。其中,上焦牌甲醇是上海化工名优产品,上焦牌苯酐是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百佳项目之一。

  长航凤凰是中外运长航集团控股的专门从事干散货运输的大型企业,是我国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服务的物流和航运企业。公司在沿江、沿河、沿海主要港口及境外设有30多家分支机构,建立了辐射长江流域和南北沿海的揽货网络及中转配送服务体系。

  二、战略合作背景

  双方有着悠久的友好合作历史,建立了诚信、互赢局面。随着双方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彼此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合作层面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双方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合作互动,强化友好合作历史,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市场、资源、技术、港口、江海洋一体物流等优势,在物流方案设计、安全保供、替代能源试验推广等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提升双方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在巩固现有合作基础上,以上海焦化安徽无为项目、替代能源试验推广使用和长航凤凰江海洋一体物流作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石,共同扩大、巩固和发展双方全方位、多层次的友好合作。

  2、上海焦化同意在市场同等条件下,自行采购的煤炭并由国内沿海及长江进行运输中转,原则上优先交长航凤凰承运,双方根据水路运输煤炭实际情况,签订具体水路运输长期协议。

   3、长航凤凰同意将上海焦化作为水路运输的长期稳定客户,对上海焦化安徽无为项目,将加大运力投资和投入,以最优、最便捷物流设计,全力满足上海焦化在江、海水路方面的需要,为上海焦化提供优质和有竞争力的水路运输物流服务。

  4、长航凤凰同意将上海焦化的替代能源作为合作试验基地,并以此为平台,将积极宣传、推广和扩大替代能源使用覆盖面,为节能环保作出各自贡献。

  5、双方同意加强在资本、资产和投资领域的广泛合作,经履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后,可进一步探索和采取共同投资、参股、收购等多种合作形式,建设仓储、配送、码头、船务、替代能源等项目。

  四、战略合作保障机制

    在本协议所确定的战略合作框架和原则内,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沟通,领导人互访等,积极落实合作事项,不断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向纵深发展,双方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高层磋商和会谈,商定和落实双方合作事项。

  五、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巩固和发展了与重大客户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企业品牌形象。

  2、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拓展市场、江海洋一体化运输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其他说明

  由于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主要对未来双方的合作发展做出了大致的规划、意向和设想,尚未形成正式、具体的合作项目,具体合作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有关工作正在积极筹划当中,待形成正式合作项目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七、备查文件

  1、《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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