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节水工作提速 水务相关行业有望受益

中国证券报
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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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污水再生利用和建筑中水利用等再生水利用措施,加大力度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各城市加快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

  分析认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加快以及落后供水管网的改造,将推动再生水市场建设需求,大幅拉动管网新建与改造的需求,有望给相关产业带来利好。

  加快管网更新改造

  通知指出,要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管理及其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节水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强化规划对节水的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大力度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污水再生利用、积极推广建筑中水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海水淡化水利用、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等多项细化措施。

  其中,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方面,明确提出要指导各城市加快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确保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督促供水企业通过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的方式加强漏损控制管理,督促用水大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严控“跑冒滴漏”。

  同时,加快再生水利用,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人均水资源量不足500立方米/年和水环境状况较差的地区,要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有条件的地区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应建设中水设施。

  通知指出,因地制宜推进海水淡化水利用。鼓励沿海淡水资源匮乏的地区和工矿企业开展海水淡化水利用示范工作,开展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系统试点。

  此外,各城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节水专项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应低于40%,采取湿地恢复、截污、河道疏浚等方式改善城市水生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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