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1家燃煤电企脱硫脱硝工程全部完成

中国宁波网
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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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截至目前,被市政府列入2014年度民生实事工程的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等电力企业4台机组和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等热电企业23台锅炉脱硝减排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

  至此,宁波21家燃煤企业(电厂、热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全部建成投运,同时按照要求开始全面执行国家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这也是“史上最严”的国家排放标准。

  4台机组、23台锅炉烟气脱硝减排项目累计投入资金约7.5亿元。其中,4台电力机组采用最先进脱硝工艺,脱硝率可超过80%;23台热电锅炉脱硝率也超过70%。这些脱硝项目投运后,预计每年可减少4.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占全市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的17%。

  燃煤是造成灰霾天气的重要祸首之一。近年来,宁波全面推进燃煤电厂、热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资29亿元,完成除尘工程39项,脱硝工程54项,实现年削减氮氧化物15.75万吨,完成脱硫工程42项,实现年削减二氧化硫3.12万吨。

  污染减排环境效益逐步显现。其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6年来逐年走低,下降趋势明显,去年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氮上升趋势基本遏制,酸雨污染程度持续减轻,酸雨频率逐年下降。

  尽管采取了严格措施,当前电力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统计显示,目前宁波火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1645.8万千瓦时,占全省三分之一左右;去年电力煤耗达3994.52万吨,占全省电力煤耗的37%。

  按照今年市政府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年底前,北仑电厂、镇海电厂、象山乌沙山电厂和宁海国华电厂4大电厂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相关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其他燃煤热电企业达到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届时,预计全市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再削减4.5万吨,氮氧化物可削减3.6万吨,烟尘削减4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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