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广元日报
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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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邦彦在带队检查时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副市长李敦双出席汇报会。

  贾邦彦一行先后前往旺苍县、苍溪县和市城区等地,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就工业废气、粉烟尘污染防治、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循环经济发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旺苍县、苍溪县、利州区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市环保、建设、交通、气象等部门随同检查。

  在检查结束后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市政府相关人员就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了汇报,自2000年9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环保宣传,加大环保投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深入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并保持稳定,2011、2012、2013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占全年总天数的100%、99.7%和95.9%,持续排全省前列。

  贾邦彦指出,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和有关部门所作出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巨大成绩的保证,当前防治工作还面临诸多问题,全市上下要深化认识,自加压力,进一步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共同为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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