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协公布净化器销售陷阱及使用误区

江淮晨报
2015-01-14
阅读次数:560
阅读字体 【

      随着冬季的到来,空气净化器市场迎来销售旺季。巨大的市场,成为各大空气净化器经销商促销产品的“战场”。据了解,针对市场以次充好、价格虚高、虚假宣传等乱象,国家工商、质监总局已着手开展包括空气净化器在内的净化类生活用品市场的专项整治。1月11日,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公布净化器销售陷阱,并提醒消费者,选购空气净化器时不仅要了解一些的基本常识,还要根据自己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

  40或50平方米的房间则应选择净化量为540ML/H

  为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要理性、科学选购空气净化器。

  一要仔细查看核心部件的配置及相关指标数据。基本要求是无毒无害、安全、有效。空气净化器对可去除的每一种空气污染物,都有一个对应的CADR(洁净空气量)值,这个值要足够大。

  二要应根据房屋面积选择净化量指标。房屋面积较大就要选择净化量指标较高的净化器,否则净化器净化量指标可以适当降低。比如,20平方米的房间适宜使用净化量为270ML/H以上的净化器,40或50平方米的房间则应选择净化量为540ML/H的产品。

  三是尽量选择正规市场销售的品牌商品,要检查风扇和滤芯(滤网)等主要部件的配置,还要关注产品的整机噪音和功耗等核心技术。

  四是要根据不同的使用需求选择不同的净化器。如用在新装修的房屋应选择带有复合高效去甲醛滤网的空气净化器,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特殊处理的活性炭,清除甲醛及其他有害气体。如用于对老幼人群的保护,可以选择具有严密过滤系统和杀菌技术的空气净化器。这类产品能够针对空气中的粉尘、污染、异味和有毒气体进行全方位的清除,防止被细菌和病毒感染。

  采访对象: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丁云

  晨报记者 张梦怡 通讯员 丁云

  营销陷阱

  一些营销人员利用消费者相关知识的缺失,极力夸大宣传空气净化器功能。

  1、虚夸功能,如只有除PM2.5功能,却宣传有除甲醛功能;

  2、增大空间范围,如有效范围为10平方米,却说是20平方米甚至更大;

  3、增加净化材料寿命,如净化材料寿命只有两三个月,却宣传可使用两三年;

  4、设置空气净化器“去除率”陷阱。“去除率”受试验因素影响,很难反映产品的真实净化能力。有的厂商自称其产品甲醛“去除率”高达99.9%,但专家指出,“去除率”高,净化能力未必强。

  使用误区

  误区一:没有雾霾就不开

  冬季室内通风不畅,油烟、灰尘等引起的污染,有时比室外还要严重。所以在冬季没有雾霾的情况下,室内也应多用净化器。

  误区二:只要使用就管用

  如果认为室内开了净化器,不管外面空气多糟糕,仍然频繁开关窗,净化器不会起到好的作用。

  误区三:不清洁更换滤网

  为了节约,不少人在滤网的更换上并不及时,甚至认为买了空气净化器可以一劳永逸,忽略了日常的清洗和维护,往往造成室内二次污染。空气净化器应该进行定期清洁。

Copyright © 2000-2014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桂ICP备15007906号-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01号  站长统计
电话:138 7885 8538 传真:0771-5553302
邮箱:ac@active-carbo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