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后深圳首罚

南方都市报
20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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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史上最严环保法”新《环保法》1月1日起实施,昨日,深圳市环保部门首次依据新环保法对4家地下工厂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4家地下工厂因直排污水至茅洲河等污染行为均被罚款10万元以上。

  南都讯 记者邵凡凡 “史上最严环保法”新《环保法》1月1日起实施,昨日,深圳市环保部门首次依据新环保法对4家地下工厂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4家地下工厂因直排污水至茅洲河等污染行为均被罚款10万元以上。

  1月21日下午,南都记者跟随执法部门来到现场,此次查处的4家地下加工厂位于公明玉律第四工业区,位置极其偏僻。这4家地下加工厂均从事五金加工行业,作业产生的酸碱废水及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据介绍,厂区位于茅洲河流域,污染工厂废水直排入地下管网,最终流入茅洲河支流,污染严重。而现场则四处弥漫着粉尘,味道刺鼻,刚刚停止作业的工人均戴着厚厚的口罩,全身遍布粉尘。

  环保执法部门现场对4家污染企业的电闸、水闸、污染工序等进行查封,同时对产生污染的酸洗、碱洗、磷化设备实施了扣押。市、区环境检测机构还对4家违法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分析。据人居环境委污染防治处副处长赵胜军介绍,环保部门将对该4家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处以10万-30万元的罚款,如果检测结果达到入刑标准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违法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而在污染环境下工作的工人,他们将移送职业卫生防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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