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从5方面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

水务e志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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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联组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代表国务院到会应询,到会的部门负责同志有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副部长翟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信部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副部长汪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水利部部长陈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参加会议。

  一是抓源头,全力提升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水平。发展是为了给人民群众增加福祉,但如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虽然增加了物质财富,却让人民群众连喝上干净的水这种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无法保证,这种发展方式必须转变,这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的思想和工作前提。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一步将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人让水病”的问题。在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财税、金融、价格政策时,充分体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的深度融合。

  二是抓治理,认真解决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将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要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方案,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化肥的利用效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要抓好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的集中治理,做好江河湖泊沿岸重金属、有机物等工业污染防治防控。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好城市的黑臭水体。

  三是抓改革,形成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的监测评估预警制度,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等要求。要健全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的体系,实现水污染防治空间精细化管理。建立水环境保护的议事协调机制,促进流域区域协作。继续优化整合现有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等配套法规。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破坏水环境者难以立足,使保护改善水环境者得到实惠,得到发展。

  四是抓保障,加强政策、科技、资金等全方位支撑。继续加强水污染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推动水资源相关税费的改革,促进多元融资和第三方治理。推动水环境的补偿,研究建立补偿引导资金,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实施节水环保领跑者的激励政策。继续加强水污染治理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建立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环境的监管能力。

  五是抓落实,健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位置,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将水环境质量的有关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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