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空气质量达标率力争优于去年同期

南方日报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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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秋冬季节,东莞大气污染防控迎来新的挑战。10月18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做好秋高温季节臭氧污染“削峰”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东莞已启动秋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将11镇街纳入重点防控区域,将力争秋季空气质量达标率优于去年同期。

  11镇街纳入重点防控区域

  根据《2017年度秋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17年度秋季期间,东莞要在有序推进各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年度任务的基础上,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开展一系列强化减排和管控措施,以控制和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为主要抓手,切实达到“削峰”目标,遏制臭氧污染恶化之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争取秋季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率优于去年同期(高于82.8%),O3-8H—90per不超过191微克每立方米。

  行动区域覆盖全市辖区范围,其中重点防控区域为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寮步、大岭山、虎门、长安、厚街、高埗、石碣等11个镇(街)。

  东莞市环保局透露,按照工作方案,秋季防控期间,各镇街已进一步强化VOCs企业的活性炭台账监管,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的企业要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原则上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市镇两级环保部门同步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大型餐饮企业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

  针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作业可能产生的污染排放,环保部门提前安排重点区域内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重点防控时段,每日11时至17时日照强烈时间段内,禁止在重点区域范围内进行加油站卸油、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重点防控时段,重点防控区域镇街道路洒水(或喷雾)频次也增加至每天6次,洒水(或喷雾)时段分别为6时、10时、13时、15时、17时和20时。其他区域镇街主要道路洒水频次增加至每天4次,洒水(或喷雾)时段分别为6时、13时、16时和20时。

  分类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

  工作方案还强调要分类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其中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工商、发改、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应办而未办理(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摊点和小作坊),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工作方案明确,将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不影响消防设施用水前提下)、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对于符合产业政策,但不符合地区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经过整合可达到管理要求的工业企业,应实施整合搬迁。

  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但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

  工作方案还提出,将加强对VOCs污染企业的排查,确保有关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持续达标排放。具体来说,将加大监管力度,增加VOCs企业的监管频次,重点防控时段重点监管企业监管频次不少于2次/月,强化监管企业监管频次不少于1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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