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这样做

广东生态环境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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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总结暨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会,研究布置2023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要重点做好“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等工作任务。

  工作思路

  坚持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按照近期与中长期目标兼顾、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参照国内和国际一流水平,突出锅炉、炉窑、发电机组NOx减排,突出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突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NOx和VOCs排放监管,突出污染天气“防重抢轻”管控,坚持早关注、早预防、早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努力探索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

  重点工作

  ▶ 推动“绿岛”项目建设

  结合各地工改计划,统筹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绿岛”项目建设。

  推进建设钣喷共享中心,配套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

  ▶ 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粤东西北地区Ⅲ类禁燃区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尽快有序淘汰退出(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确有必要保留的除外)。

  ▶ 持续推动清洁低碳交通转型

  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

  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

  ▶ 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

  加快推动短流程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水泥行业、钢压延加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燃气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的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

  ▶ 全面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整治

  全面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加快完成已发现涉VOCs问题整治,强化涉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提升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质量及信息化管理水平。

  ▶ 完善基于环境绩效的分级管控制度

  2022年发生过重污染天气的地市率先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鼓励其他地市开展绩效分级管理。

  珠三角地区VOCs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粤东西北地区3吨及以上涉VOCs企业完成分级。

  ▶ 清理整治低效治理设施

  对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进行排查抽测整改。

  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级。

  ▶ 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

  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

  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

  提高港口、机场岸电使用率。强化成品油行业整治。

  ▶ 提升面源精细化管控水平

  聚焦建筑施工、城市道路、线性工程、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领域扬尘污染源,加强扬尘源污染执法检查。

  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

  ▶ 提升大气综合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

  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为重点,开展移动源专项执法。

  臭氧污染高发季节、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加大路检路查力度。

  ▶ 科学应对污染天气

  落实污染天气“防重抢轻”要求,探索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

  强化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严查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 完善配套措施

  加快修订完善行业、区域差异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培育一批“领跑者”企业。

  研究实施减排奖补政策。

  加快建设固定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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