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潮州污染防治再升级

东方财富证券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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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南方+潮州频道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潮州市空气质量AQI达标率为96.2%,在全省排名为第9位,细颗粒物(PM2.5)浓度连续2年优于欧盟二级标准。

    今年,潮州将重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开展涉VOCs企业分级管控工作,对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1天

    从水环境质量来看,2022年潮州市市级、县(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水质类别要求。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5.7%。重点攻坚河段枫江深坑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劣Ⅴ类→Ⅴ类),完成省下达指标。2022年潮州市水质为劣Ⅴ类的考核断面全面清零。潮州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58.6%,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要求。

    从大气环境质量来看,2022年,潮州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的优良天数为351天,达标率为96.2%,在全省排名为第9位。“优”天数为188天,“良”天数为163天,轻度污染天数为14天,没有“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数。空气质量指数及污染天数中,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的是臭氧8小时。2022年潮州市区的降水量为1975.5毫米,全年无酸雨降水。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2022年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为98.3%,夜间为85%,同比分别升高 8.3个和50个百分点。城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同比下降2.4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

    分级管控+指导帮扶+专项执法,加强VOCs综合治理

    今年,潮州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2023年省下达的工作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达标率)达到95.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1微克/立方米(ug/m)以下,坚决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潮州将开展涉VOCs企业分级管控工作,由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省环科院技术单位组成帮扶组深入涉VOCs排放企业现场检查生产工序实际情况及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帮助企业及时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今年已对30多家列入分级管控企业开展帮扶指导。今年还将对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开展钢压延加工行业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玻璃行业和砖瓦行业实施深度治理。推动燃气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燃气锅炉企业落实其完成淘汰或整改。全面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整治。

    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严查超标排放的车辆;重点查处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提升面源精细化管控水平。一方面,建立潮州市大气扬尘整治工作微信群,强化各县区政府及部门联防联控,集中攻坚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露天焚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强化不良天气应对工作,汕潮揭三市开展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执法检查。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饶春杰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者、监督者、推动者和践行者,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繁荣美丽。

    【延伸阅读】

    开展VOCs治理,如何降低企业治理成本?

    开展VOCs治理,推进绿色转型,对企业来说代价大吗?企业关心的成本问题如何解决?

    VOCs是挥发性有机物的常用表示,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具有毒性和刺激性,是生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的共同前体物。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协同治理PM2.5和O污染的有效途径。

    今年,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列入2023年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任务清单的企业开展指导和帮扶,从“源头替代、设施更新、过程管控、技术指导”引导企业升级改造,达标排放。

    “VOCs治理重要,企业发展同样重要。”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科长林铃介绍,该局将通过帮助企业申请省专项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助力绿色转型,同时,引导企业进行原材料迭代升级,让企业收获“绿色红利”。

    近两年来,该局在推进VOCs治理过程中,先是开展涉VOCs企业分级管控工作,通过由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和广东省环科院技术单位组成的帮扶组到企业现场开展帮扶指导,已出现一批先行治理的标杆企业,主要是高端的食品包装和药品包装生产企业。

    这些企业通过使用低VOC有机溶剂进行源头替代,产品升级,更符合国际先进标准,提升市场竞争力,产品价格也得到上升。同时,企业通过改造洁净无尘车间,提高无组织废气收集率,采用蓄热燃烧(RTO)或催化燃烧(RCO)高效末端处理设施减少VOCs排放量,为企业后续发展腾出空间。此外,运用先进的数字在线监测手段,减少日常管理费用,确保废气排放稳定达标,避免因超标排放被处罚造成损失。

    当前,潮州还在积极推进建设潮州市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据介绍,该项目建成后可将潮州区域内企业产生的废活性炭进行循环再生利用,而再生之后的活性炭以低于新炭的价格出售给企业使用,预计可以降低企业使用活性炭的成本达到50%以上。此举将有助于提高潮州市包装印刷行业的VOCs治理水平,降低企业总体的VOCs治理费用并削减VOCs排放总量,进一步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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