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宿迁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炭(粉末活性炭)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淮安、宿迁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炭(粉末活性炭)采购
1.2 采购单位
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集团集采精神,在中核环保公司部署下,结合各需求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确保完成集团集采任务,将宿迁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周边新扩建水厂活性炭(粉末活性炭)进行公开入围采购。同时,为后期其他地区推广,不断充实二级集采平台的药剂、生产物料供应能力,最终实现水务板块药剂集采一体化,实现采购智慧化管理,为后续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计划选择两家成交供应商,将被集采上架至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供成员单位选择,有效期1年。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活性炭(粉末活性炭)药剂供应。预估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采购116.8吨。
有关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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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值(mg/g) |
≥900 |
200目粒径通过率% |
≥90 |
其他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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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子% |
≤5 |
亚甲基蓝(mg/g)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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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要负责新活性炭(粉末活性炭)的运输,并卸货至指定地点。
2.2 交货期
本次入围采购中标的供应商将被集采上架至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有效期1年。
各成员单位将通过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订单方式发布订单需求。供应商须在订单发布后72小时内派送至需求厂家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
江苏宿迁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或周边新扩建水厂。
2.4 货物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两份同类型产品的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
(5)其他要求:
a 所投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检测内容包含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符合招标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此部分可分包)
c 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标段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 年5月17日9: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1号中核100号5层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010-50857129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采购单位: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