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活性炭供货及废活性炭处置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公告

活性炭那些事儿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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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活性炭供货及废活性炭处置服务(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活性炭供货及废活性炭处置服务(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在废气处理末端建设有一套生物除臭装置,生物除臭装置包含水洗塔一座、生物除臭箱一座及活性炭除臭箱一座。活性炭除臭箱内活性炭已达使用寿命,为保障生产废气达标排放,需采购一批活性炭对其进行更换,并同步对更换下的废活性炭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2.2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详见比选文件)

2.2交货地点及周期:

交货地点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干化中心,新活性炭采购供货周期为1个月。废活性炭处置周期为换新完成后5天内。

2.3质保期及质保金

质保期:新活性炭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或安装使用后两个月,以先到为准。

质保金:中标单位签约后,按约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且合同履行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保事故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结算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且质保期间无安全、环保及质量问题的无息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证明,授权证明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包含HW49其它废物(900-039-049)废活性炭处置。(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活性炭供货或废活性炭处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活性炭供货及废活性炭处置服务过程中,不影响比选人的正常生产运行,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比选人停产的,须赔偿比选人停产损失,停产损失=停产前24小时每小时平均处理量*处理单价*停产时间(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理)。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或控股的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07月1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18日1400分至14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14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50号

联系人:李老师(招采)、余老师(现场咨询)

 话:18780031947、18523602758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人:覃老师

 话:173167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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