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废料的用途及其炭化工艺的进展(Ⅱ)-炭化过程和木质材料的性质

20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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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英刊"JOurnalofthekoreanWoodScienceandTechnology,,2000,28(2),57~65报道:韩国Chungbuk国大农业学院有关专家发表论文阐述题述研究报告。本研究的目的是获取适合于土壤条件、水的脱臭、吸附作用、微生物活性载体和改善河水水质的净化剂的木材废料炭化的基础数据。对炭化工艺和已炭化的木材废料的性质进行了研究分析。近似分析表明,这种木质材料的灰分含量为0.37~2.27%、挥发性物质为7O~74%、含固炭量为17~20%由于提高了炭化温度,降低了木炭得率,而炭的形成过程没有改变,发现这是由于时间延长了的缘故。炭化后的比重与新鲜木材相比,下降了30~40%左右。该木炭的含量为1.08~4.18%,挥发性物质的含量为5.88~13.79%,含固炭量为80.15~0.94%胶合板材和刨花板材为原料的木炭的pH值分别为:温度为400℃时,pH9,温度为600℃和800℃时的pH10,比纤维板为原料制造的木炭高。保水性能不受炭化温度为炭化时间的影响。24小时内的保水容量是样品重量的2~2.5倍左右,24小时后取得2~10%的平衡湿度。以针叶材为原料的木炭平衡湿度为9.40~11.82%(20℃时,RH90%),6.87~7.61%(20℃时,RH65%),以及1.69~2.81%(20,RH25%)。以木质材料为原料的木炭平衡湿度在20℃温度下,相对湿度(RH)9%,与针叶材木炭相比(9~11%)相类似。然而,20℃以下,相对湿度为25.65%,以木质材料制造的木炭平衡湿度较高(2~3%),比压缩材制得的木炭平衡湿度高,以木质材料制得的每一种木炭都达到JWWA K113~1947所制订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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