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颁布饮用水浊度控制标准

20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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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水厂几乎不可能通过常规加氯消毒杀灭隐孢子虫,所以通过控制浊度去除隐孢子虫成为最有效及切实可行的方法。美国国家环保局(USEPA)进行的研究表明,如果滤后水浊度低于0.3NTU,则隐孢子虫的去除率至少在99%以上。为此,实施更为严格的浊度控制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USEPA于1998年重新修订了饮用水浊度控制标准,并在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法规(National Primary Drinking Water Regulations)中明确规定,2002年1月之后,浊度任何时候不准高于1NTU,且必须保证任何一个月内,95%以上的日检水样浊度不得超过0.3NTU。

  在USEPA1998年颁布的 过渡性强化地表水处理法规 中,对以上控制标准给出了更为明确的解释,主要内容如下:

  1) 对混合滤后水(注:即为各滤池出水的混合水)的浊度要求:每个月的混合滤后水浊度测定数据中,至少有95%的测定样小于或等于0.3NTU,且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1NTU。以上三个数值的统计基础是一个月内所有每4小时一次的测定数据。

  2) 对每个滤池出水的浊度要求:对每个滤池都必须单独进行浊度的连续监测,每个月都必须向政府部门提供异常水质报告(Exceptions Report),报告应明示:(a)哪些滤池在15分钟一次的连续两次测定中,浊度超过1NTU;(b)滤池运行接近4hr的时段内,哪些滤池在15分钟一次的连续两次测定中,浊度超过0.5NTU。政府有权根据报告的情况,要求水厂采取提高水质的综合措施。
(中国林产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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