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活性炭主要是以三剩物(锯木屑)为原料生产的木制活性炭,产量占全国木制活性炭产量的1/2。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到2008年12月31日为止。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到期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给我省活性炭行业发展带来了压力巨大。
本着为企业排扰解难的宗旨,我省活性炭协会积极与福建省和衢州市活性炭协会协调、沟通,三家共同成立了闽浙赣三省活性炭联谊会,并就恢复活性炭行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主动积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进行多次沟通汇报,得到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据最新获悉的消息:活性炭行业将从2009年1月份开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只是有可能会所调整或增设附加条件,具体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