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对国企进行垄断性和竞争性分类

东方早报
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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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定位的核心是进行分类,不能‘一勺烩’”,“‘国进民退’问题的症结在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没有形成。”28日,在参加“再次定位国有企业”高层论坛上,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国务院国资委高层人士表示。

  在当天的论坛上,该人士指出,国企定位的核心是分类,对垄断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进行分类,不能“一勺烩”。“国企的定位不是重新建立企业的定位,定位的核心问题是分类。”该人士认为,要对垄断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进行分类。

  “垄断企业赚100亿和自身的努力或无直接关系,电价调整一分钱,100亿就出来了。这不是从市场赚回来的,而是政府的手段。没有清晰的界定,国企既有竞争性的,又有垄断性的,都混在一起,但对所有国企的考核却是一勺烩。”该人士认为,这种局面显然有失公平。

  “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还有很多任务需要完成:经营目标多重性、产权责任主体模糊性、经理人行政任命制、对行政资源的依赖性、内部体制机制的落后性等。”该人士感慨,“国有企业改革在进行过程中任重道远。”

  谈及“国进民退”,该人士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没有形成”,而不在于“谁进谁退”。他认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主要体现在:产权保护尚未做到;市场准入的各种限制大量存在;资源配置的问题,这主要是指占我国60%~70%的民营实体经济与90%以上的国有金融机构不匹配,难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市场秩序和规制不统一、不健全。“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国进民退’、‘民进国退’都无妨,因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和经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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