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将联防联控

新民晚报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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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有排污行为就罚,大幅提高罚款限额,落实按日连续处罚,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双罚制”……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条例》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贯彻实施《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题推进会上,部署治理重点,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幅提高排污罚款限额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今年7月25日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制度层面,《大气条例》适应上海实际和加大治理力度的要求,做出了很多重大突破和创新。在内容上,在完善末端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规划布局、能源消耗、产业结构、交通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源头防治。在措施上,在强化常规行政管理的基础上,支持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排污交易、差别电价、公众监督多种手段来推动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在法律责任上,突出“最严”,扩大行为罚的适用范围,大幅度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限额,落实按日连续处罚,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双罚制”,为从严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环境执法力度逐年加大

  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高度重视。去年底,出台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去年,本市空气质量AQI达标率为66%,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标准77%。今年1-7月,本市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0%。

  同时,近年来,本市环境执法力度也在逐年加大。2013年,全市共处罚案件1400余件,罚款金额近7000万元。2014年上半年,处罚额已达到4100万元。同时,强化了环境污染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自去年6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已移交处理了11起环境犯罪案件,近50人被依法追究环境刑事责任。

  突出治理重点六管齐下

  会议透露,接下来,本市将在六个方面重点加快落实——

  ■ 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 下一步,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明确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和措施,加快推广清洁能源;到2015年要全面完成中小锅炉、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保留燃煤设施的高标准治理,提升燃气设施污染治理水平,实行电力绿色调度。

  ■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首先,将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名录,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同时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标准,制定比国家更严的劣势企业淘汰政策并滚动提升,聚焦排污收费、差别电价等政策。

  ■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加快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挥发性涂料和产品,落实高挥发性产品禁用规定,在重点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产品;加快推进吴泾、南大、桃浦和金山卫地区的综合整治。

  ■ 加大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力度 今年要淘汰16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5年底要全面淘汰黄标车。下一步,将加强车辆检测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2015年实施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新国Ⅴ标准,同步配套供应相应标准的油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 加强扬尘等污染防治 将结合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将扬尘控制纳入建筑工地开工审批条件,明确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要求,并严格把关;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规范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进一步聚焦政策,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和督促区县、街镇加强监督执法,严格实施秸秆、垃圾等的全面禁烧。

  ■ 推进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治 《大气条例》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上海将与三省及临沪地区建立规划衔接机制;制定区域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异地协同监管措施;探索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的区域大气污染联动执法;加强大气污染源信息等的区域共享;探索污染源排放标准等的对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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