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 推进节能减排

中国环境报 
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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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在武汉召开湖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动员会。省环保厅就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配合省发改委和能源局抓好落实工作提出了有关意见。

  湖北省经信委、国网省电力公司,华能、华电、国电、中电投、华润电力等发电集团湖北分公司及湖北能源集团等13家发电企业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新建煤电机组的煤耗应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排放达到燃气轮机排放限值,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现役煤电机组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节能改造,全省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应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现役60万千瓦以下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原则上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指出,各煤电企业要迅速制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现役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装置的投运率和综合脱硫脱硝效率,确保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加强烟气在线监测仪(CEMS)的运行维护。各级环保部门要全力配合发展改革和能源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煤电行业环境管理制度,全力支持煤电行业节能减排与升级改造,热诚做好服务。

  据悉,有关部门将着手制定《湖北省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电网企业以及各发电企业的责任以及改造目标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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