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上海某商业机构将于近期在上海举办活性炭产业展览会并由此成立“中国活性炭产业协会”。为规范中国活性炭市场秩序,加强对委员、会员企业的管理和指导,现通知如下:禁止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各委员及委员单位、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研究所各会员单位、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工专业委员会活性炭分会各会员以及闽浙赣、山西、宁夏等地各地方活性炭协会的会员参与、加入所谓的 “中国活性炭产业协会”。
特此通告,望周知!
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
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研究所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