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改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7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改建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高端
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进行改建,该建设项目已实施的部分保持不变;
未建设的部分停止实施,重新进行设计和规划,以新的改建项目备案
并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建设情况
公司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于2015年12月在南平市发
改委备案,备案号:闽发改备[2015]H00056号。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
内容如下:
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
具体内容
设计投资额
5亿元
项目资金来源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设计新增产能
6万吨
具体产品构成
化学炭2万吨,药用炭2万吨,颗粒炭1.5万吨,精制
炭0.5万吨
该项目位于南平市工业园区,占地300亩,计划资金来源全部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原计划以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
鉴于融资环境变化,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增加,结合公司财
务状况等因素,2016年8月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申请。后续公司以
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继续投入到“高端精制活性炭建
设项目”的建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累
计投入15,370万元,占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的比例为31%,已建成内
容主要包括年产1万吨磷酸法化学炭生产线、年产0.5万吨药用炭生
产线,进展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进展缓
慢的主要原因: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办妥300亩的建设用地《不
动产权证书》,与南平竹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园的相关项目匹配。
二、项目改建原因及改建后的项目备案情况
基于活性炭市场持续向好,公司研发能力进步,生产工艺不断优
化,同时在技术、人员、设备方面进行了更加充分的准备,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对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进行改建调整,已实施的部分保持不变,未实施部分重新进行设计和
规划:(1)产能规模和建设规模较原项目设计规模有所提升;(2)根
据活性炭行业生产工艺革新和自动化水平提升的最新趋势,对建设投
资及设备投资进行了调整,并相应加大了投资金额;(3)根据市场需
求变化更新计划,对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改建后的项目投
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改建后的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
具体内容
设计投资额
7.22亿元
项目资金来源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设计新增产能
6.56万吨
具体产品构成
磷酸法粉状炭4万吨,药用炭1万吨、颗粒炭1万吨、
物理炭0.5万吨、超级电容炭0.06万吨
对于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投资规模扩
大事项,公司已与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简称“延平区发
改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根据延平区发改局的要求,就“高端精
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未实施部分在进行调整后以新的改建项目重新履
行了备案手续。本次备案完成后,“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未实
施部分变更为“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备案号:闽发改备
[2019]H010106号),并作为公司本次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募投项目。
三、项目改建的审议程序
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改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项目改建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关于
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改建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项目改
建事项。
《关于原“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改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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