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宿迁地区污水处理厂煤质压块颗粒活性炭再生服务集中采购招标

华讯活性炭网综合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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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宿迁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炭(煤质压块颗粒)再生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淮安宿迁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炭(煤质压块颗粒)再生服务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BBB02081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淮安宿迁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炭(煤质压块颗粒)再生服务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深入贯彻集团集采精神,在中核环保公司部署下,结合各需求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确保完成集团集采任务,将淮安薛行污水处理厂及后续范围内新扩建水厂活性炭(煤质压块颗粒)再生服务进行公开入围招标。同时,为后期其他地区推广,不断充实二级集采平台的药剂、生产物料供应能力,最终实现水务板块药剂集采一体化,实现采购智慧化管理,为后续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每年预计产生800吨含水率40%的使用过的活性炭。活性炭再生频次,根据水厂处理水量大概7-10天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供应商需从薛行污水处理厂外拉约21吨湿活性炭(干炭约12.5吨),并提供约10吨干再生活性炭,再生后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以同品质的活性炭进行免费补充。再生活性炭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

同时,供应商还需要负责湿活性炭装车、运输,活性炭再生、再生炭的运输及卸货至指定地点、报废活性炭最终处置,以及期间包装容器、装载、装卸车辆、人员的准备。

有关技术要求(煤质压块颗粒活性炭)

外观:暗黑色不规则颗粒物,没有可见的有机物或矿物杂质

危废代码 900-041-49 包装 吨包

碘吸附值(mg/g) >800 

亚甲蓝(mg/g) >100 

再生得率>80%

水分(%) <5 

球盘强度(%) >92 

堆积密度(kg/L) >0.45

可见漂浮物(%) <0.5 

总灰分(%) <14

 pH 6~10

粒度分布(mm) 8目×30目 

>2.5mm <5%      0.6~2.5mm >90%

<0.6mm <5%

2.5 项目地点

本次货物、服务供应在江苏省淮安、宿迁地区。服务单位淮安涟水薛行污水处理厂及区域内新扩建水厂。

2.6 服务期限

本次入围采购中标的供应商将被集采上架至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有效期1年。

各成员单位将通过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订单方式发布订单需求。供应商须在订单发布后72小时内派送至需求厂家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两份同类型产品的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

(5)其他要求:

a 再生碳产品的具有市级及以上、检测内容包含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符合招标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具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括处置利用废活性炭。

c 供应商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核准范围包含危险废物运输内容,需要包含货物专用运输车。(此部分可分包)

d 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包1:江苏淮安宿迁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炭(煤质压块颗粒)再生服务集中采购售价:200.00元整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1日19时00分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1号中核100号5层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010-508571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15313919751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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