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灵通电力有限公司西安环保发电厂环评报告书简本 采用活性炭处理烟气

三秦都市报
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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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西安环保发电厂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便于大家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此将项目情况、以及我公司委托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陕西灵通电力有限公司西安环保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予以公告,希望大家在  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西安是陕西省省会,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9大区域中心之一,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截至2010年3月,西安市常住人口已达843.46万人。
  2009年西安市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3700t/d左右。根据预测,西安市未来的垃圾总量年增长率将达到8%,现有东郊江村沟、西郊岳旗寨二个垃圾填埋处理场,其中东郊江村沟垃圾场设计能力为日处理填埋垃圾约2000吨,可继续使用30年;岳旗寨垃圾场的日处理填埋垃圾约只有60吨。不断产生的垃圾和污水污泥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安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为此,陕西灵通电力有限公司拟建设西安环保发电厂,规划建设地点为北三环外八兴滩西北约750m,沙河滩以东约650m处,南临西安市六村堡污水处理厂。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000t和污水处理厂污泥400t(含水率80%左右湿污泥,污泥处理设施按750t/d处理能力一次设计,分期实施);拟建设4台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单台处理能力为500吨/日)、1台循环流化床污泥焚烧炉,配置1×N15-3.80+1×C15-3.80/0.98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0MW,利用垃圾和污泥焚烧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
西安环保发电厂的主要燃料是生活垃圾、污泥以及辅助燃料无烟煤,工业冷却用水等采用西安市六村堡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化水用水、生活用水等采用西安市市政自来水,主要产品是电。生活垃圾经过相应的处理后通过输送装置进入4台垃圾机械炉排炉焚烧锅炉。污泥以及辅助燃料无烟煤运送到电厂后,经过相应的处理后通过输送装置进入1台污泥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燃烧,锅炉给水加热成高温高压的蒸汽,供汽轮机发电。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经过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布袋除尘器等脱硫除尘后通过引风机加压进入120m高烟筒向大气排放。除尘器收集的干灰贮存在干灰库,与水泥、鳌合剂固化处理,处理后经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可直接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如处理后仍属于危险废物,则需运往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处置。锅炉排出的炉渣经冷渣器冷却后输送至渣库存放,炉渣定期外运至西安雁塔水泥厂用作熟料,暂不能综合利用时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处理后大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和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六村堡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施工扬尘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场地开挖及平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锅炉烟气、垃圾焚烧废气、垃圾堆放恶臭气体;垃圾渗滤液、生产生活污废水;分拣后不可燃垃圾、锅炉灰渣等固体废弃物;设备运行噪声等。针对这些影响,本次评价的污染控制内容与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范围内敏感建筑物及人群,场区周围1km范围内地下水。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环境保护目标①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评价区内
  SO
  2
  、NO
  2
  小时及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TSP、PM10浓度超标原因,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扬尘较大造成。HCL、H2S均为未检出。综合以上分析,评价区目前环境空气尚未受到工业污染,质量较好。
  ②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为大气评价范围内敏感建筑物及人群。
  (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①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西安环保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出现在沙河滩。其中:
  SO
  2
  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117mg/m3,仅占标准2.34%,叠加背景值后占标准为10.14%;NO
  2
  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度净增值为0.0202mg/m3,仅占标准8.42%,叠加背景值后占标准33.00%;PM10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仅为0.0040mg/m3;HCl最大地面小时浓   度度净增值仅为0.0025mg/m3;Pb和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
  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出现在9月15日早7点,本环评将此作为典型小时,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地面污染主要集中于西安环保发电厂西南区域,其中:SO
  2
  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141mg/m3,
  占标准2.82%;NO
  2
  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245mg/m3,占标准10.21%;PM10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049mg/m3;HCl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030mg/m3;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 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②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西安环保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均出现在沙河滩。其中:
  SO
  2
  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024mg/m3,仅占标准1.60%,叠加背景值后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354mg/m3,占标准23.60%;NO
  2
  最大地面日均
  浓度净增值为0.0041mg/m
  3
  ,仅占标准3.42%,叠加
  背景值后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721mg/m
  3
  ,占标准60.08%;PM10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0083mg/m
  3
  ,仅占标准0.55%,叠加背景值后日
  均浓度净增值为0.2398mg/m
  3
  ,超标59.33%,超标与西安地区风沙较大有关;HCl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度净增值为0.0005mg/m3;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
  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均出现在7月24日,本环评将此作为典型日,典型日气象条件下,地面污染主要集中于西安生活垃圾电西南区域,其  中:SO
  2
  地面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041mg/m3,占标准2.73%;NO
  2
  地面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071mg/m3,占标准5.92%;PM10地面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0143mg/m3,占标准0.95%;HCl地面日均浓度净增值为0.0009mg/m3;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③全年气象条件下,西安环保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均出现在沙河滩。其中:SO
  2
  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净增值为6.15×10-4mg/m3,仅占标准1.03%;NO
  2
  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净增值为1.07×10-3mg/m3,仅占标准1.34%;PM10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净增值为2.13×10-3mg/m3,仅占标准0.21%;HCl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净增值为5.12×10-4mg/m3;PM10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净增值为1.03×10-3ppb;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
  全年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SO
  2
  地面年均
  浓度最高净增值为0.00092mg/m3;NO
  2
  地面年均浓度最高净增值为0.0016mg/m3;PM10地面年均浓度最高净增值为0.0003mg/m3;HCl地面年均浓度最高净增值为0.0002mg/m3;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西安环保发电厂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出现在沙河滩。其中:
  SO
  2
  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175mg/m3,仅占标准3.50%,叠加背景值后占标准为11.3%;NO
  2
  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度净增值为0.0202mg/m3,仅占标准8.42%,叠加背景值后占标准33.0%;PM10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仅为0.0121mg/m3;HCl最大地面小时浓度  度净增值仅为0.0050mg/m3;Pb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度净增值仅为0.0321ppb;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
  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非正常排放情况下,评价范围内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出现在9月15日早7点,本环评将此作为典型小时,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地面污染主要集中于西安环保发电厂西南区域,其中:SO
  2
  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
  为0.0212mg/m3,占标准4.24%;NO
  2
  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245mg/m3,占标准10.21%;PM10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147mg/m3;HCl地面小时浓度净增值为0.0060mg/m3;二噁英基本没有净增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⑤本期工程所采用的120m烟囱可以保证PM10、SO2、NO2最大落地浓度达标,即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另外,也满足新建工程的烟囱高度不得低于它所从属建筑物高度的2倍,并且不得直接污染邻近建筑物的要求。
  ⑥本项目设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3)对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
加强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4)生产期环境空气治理措施
  本工程锅炉炉温严格控制在850℃~950℃,在该炉温下燃烧产生的NOx数量很少,一般可以控制在 200~300mg/Nm3之间,PCDD/PCDF在800℃以上能完全分解,炉膛出口氧量控制在6~8%,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约2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减少垃圾焚烧生成的二噁英。烟气采用烟气反应塔+熟石灰粉喷入+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净化工艺,除尘效率99.8%,脱硫效率80%,HCl去除率85%,可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此外,为防止垃圾库臭气外逸,在垃圾储存、集中的区域,尤其垃圾池等处,尽量密闭,除应开孔口外,各功能区实体隔离,在垃圾池、渗沥液池空间要保证其负压,在卸料口汽车出  入口大门处设空气幕,起空气隔断作用。
  2、地表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建设项目不向地表水系排放处理后废水,故本次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主要为了对区域内河流渭河段的水质现状情况予以说明。评价范围内渭河水段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挥发酚、溶解氧以及总磷等指标超标严重,石油类最大超标37.6倍。(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本工程产生的生产生活污废水经简单处理后全部进入六村堡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系,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生产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污泥干化污水、化学酸碱废水以及生产生活污水等,分别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六村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环境①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厂区附近各水源井所测指标中除新民村水源井细菌总数略有超过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外,其他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值均满足标准要求,多项重金属指标均未检出,说明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② 保护目标
  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厂区周围1km范围内的地下水,重点是民用水井。
  ③生产期防治措施
  对于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依据建筑材料的渗透系数和厚度采用复合衬层或双人工衬层,衬层使用2mm以上的HDPE(人工合成材料—高密度聚乙烯),避免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4、声环境(1)声环境质量现状与保护目标① 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工业场地厂界四周及八兴滩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其中北三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夜间单日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12.8dB(A)。在连续两日监测中,仅8月29日监测值超标,分析原因可能与监测时段公路车流量较大及车辆鸣笛有关。
  ② 保护目标
  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为工业场地附近的村庄居民。
  (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工程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正常运行时昼夜间各厂界噪声预测净增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要求。锅炉排汽时,在排汽口加装消声器后(排汽噪声可降至约95dB【A】),排气管排汽时突发噪声符合“夜间突发噪声(排汽)峰值不得超过夜间标准15dB  (A)”的要求。(3)生产期工业场地噪声防治措施
首先是工程设计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的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域地段时,应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同时应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焚烧飞灰、锅炉炉渣、分选出的不可燃烧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焚烧飞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灰量约96.96t/d,采用灰库储存。灰库做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2mm厚的人工高密度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止灰库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此外,厂内预留飞灰固化处理场地,飞灰固化处理后经检测如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接收要求后装入专用运输车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如果不符合接收要求,则送往政府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处置。(2)炉渣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炉渣由锅炉排渣口排出,日排渣量463.92t/d,炉渣定期由汽车外运至雁塔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时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
  (3)工业场地生活垃圾及分选出的不可燃生活垃圾
  工业场地生活垃圾产生量180kg/d,可直接作为本垃圾电站燃料。
分选出的不可燃的生活垃圾主要是铁块以及一些石块等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80t/d,分选出的铁块出售,其余不可燃的生活垃圾运往填埋场妥善处置。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1)升压站产生的电场强度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①升压站内电场强度环境影响评价
经类比分析,本项目运行人员经常停留值班的区域(如各类值班室)的场强水平都在5kv/m以下,低于运行人员操作区限值(8kv/m),也低于5kv/m的限值。因此,本工程升压站工作人员值班区域的电场强度不会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②升压站外电场强度环境影响评价
220kv变电所界外非出线方向的电场强度小于4kv/m的限值。因此,本工程升压站产生的电场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也不会影响附近植物和动物的生长。(2)磁场环境影响评价
  经类比分析,本项目110kv变电所外产生的最大磁场比0.0025mT小,因此,本项目变电所产生的磁场不会危害公众健康,是满足标准要求的。(3)无线电干扰环境影响评价
  据计算,升压站在所界外20m处产生的频率为0.5MHz的电线干扰水平约50dB,小于标准限值(55dB)。本项目升压站附近无无线电通讯设施,它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④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升压站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是电抗器,其噪声水平一般在70dB(A)以下(在设备订货时,应向厂家提出不得大于这一限值的要求),另外,断路器开断时和接通时,也会产生短暂的噪声,其噪声水平能控制在70dB(A)以内。
  升压站外是荒地,无居民点,因此,客观存在产生的噪声不会影响居民的生活。
  三、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与相关政策、规划的协调性
  本项目属于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和《可再生能源指导目录》基本商业化类项目。
项目所在地与六村堡污水处理厂同为市政设施用地,符合西安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2、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是在西安市自然条件局限、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最佳方案。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属于国内先进水平,并符合西安市垃圾的实际情况;废渣、废水全部综合利用;采用的污染处理技术均为国家推荐或鼓励采用技术,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项目符合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在建立好与之配套的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示范作用。
  四、结论
  西安环保发电厂是西安市的重大市政环保工程,可以解决西安市生活垃圾出路问题以及由大量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本项目选用先进的焚烧炉,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使垃圾焚烧处理达到规模化,降低生产成本,节能、降耗、减污等各项指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废气治理措施,烟尘去除率可达99.8%以上,在正常排放和不利大气条件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噪声在采取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生产生活污水和其他工业废水经过简单处理达标后一同排入六村堡污水处理厂再深度处理,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灰渣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时运往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本项目公众支持率较高,工程建设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能受本建设项目影响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民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宜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也可通过电话将意见口头表达。我们建议大家发表自己意见时最好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意见反馈。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灵通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通信和接待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雅荷城市花园112栋一单元西室联系方式:电话:(029)68576502/86403331传真:(029)86403331  邮编:710021电子信箱:liyingzi9325@163.com联系人:张小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价机构的名称: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评价机构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北段64号联系  方式:电话:(029)87853461传真:(029)87853457邮编:710054电子信箱:miaohai82@yahoo.com.cn联系人:郑修清、苗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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