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吸附减少有机废气污染珠 海展辰化工涂料生产基地新建项目二次环评

中国建材网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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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展辰化工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基地新建项目(产能调整)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纬十路,根据《珠海展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08年11月)及《关于珠海展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珠港环建[2008]91号),项目原有产品规模为50000吨/年,至今尚未动工建设。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产能进行调整,调整后年生产量增加至80000吨,产品类型及占地面积不变。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的污染有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其中主要为粉尘和噪声污染。粉尘主要来源于场地的清理和运输车辆引起的路面扬尘等;噪声主要有钻机、切割机等。因本项目场地已完成土地平整,因此,噪声及废气影响很小。
  
  运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气主要为导热锅炉燃料燃烧废气、食堂油烟、与车间废气,因采用清洁能源及采取严格的过滤措施,锅炉与各生产车间所排放的污染物较小,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能满足标准的要求;项目废水排放量为38.3m3/d,基本上为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入南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较轻;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56.33t/d,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在昼间与夜间全部达标,不会产生扰民的现象。
  
  3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钻孔和拆迁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运载建筑材料的车辆应该加盖,防止被大风吹起;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含有废油和泥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临近的地表水体,应经过隔油和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对生活污水应采取厌氧处理;将现场固定噪声、振动源相对集中,缩小噪声振动干扰的范围。
  
  运营期:项目的锅炉与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作为能源,其排放的废气可达到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设置4台套集尘除味系统,通过活性炭吸附减少有机废气污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汇入南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离岸排放;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

 4综合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与地方的产业政策;在落实有关环保措施计划,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加以改进的基础上,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http://www.scies.org),公众可以在2010年12月20日登陆查阅。若需索取补充信息,可到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索取,索取期限从自2010年12月10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用书面的形式或电子邮件将意见反应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联系人:吴工,电话:020-8577307,Email:wuwencheng@scies.org。)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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