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25kt/a注塑级聚苯硫醚(PPS)树脂规模化项目公示

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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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天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1、建设单位

  名称: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镇大汉村

  电话:0838-290009

  2、环评单位

 名称: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八号

  电话:028-85554742

  Email:panchengwu@126.com

   1  建设项目的由来及意义

  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阳公司”或“公司”)由四川得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而成的合资企业,是一家主要从事聚苯硫醚等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以四川省聚苯硫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为技术依托,依靠自主研发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的聚苯硫醚生产核心技术,实现了科研与产业一体化的组合模式。 公司现拥有德阳和双流两大PPS树脂生产基地,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PPS生产企业。

  为满足市场日益剧增的需求,替代进口产品,促进我国聚苯硫醚的工业化生产,推动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公司依托现有PPS生产装置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决定在四川德阳经济开发区扩展区(即德阳八角井西区工业园区)内新建25kt/a 注塑级PPS树脂规模化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6.8亿元,属核准制,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文同意其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符合当地规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2  项目与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的符合性

  2.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本项目并未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另外,本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 化学纤维制造业 第1项: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生产”。

  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2  项目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选址于四川德阳经济开发区扩展区(即德阳八角井西区工业园区)内,根据该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着力打造装备制造工业、服装及轻工业、新材料三大产业集群和汽车物流工业园”;本项目属新材料生产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同时,项目位于德阳市城市建成区的下风、下游,占地属德阳市规划工业用地。故项目选址符合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德阳八角井西区工业园区规划和产业定位。

  3  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石亭江评价河段部分监测指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各监测点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拟建地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  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简介

  4.1  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年产2.5万吨注塑级PPS树脂。

  4.2  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4.2.1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治理措施

  1)项目废气产生情况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15类。分别是脱水釜废气(G1)、溶解釜置换气(G2)、合成釜废气(G3)、冷却釜废气(G4)、萃取釜废气(G5)、强制蒸发不凝气(G6)、产品干燥、包装尾气(G7)、脱水塔不凝气(G8)、精馏塔不凝气(G10)、共沸塔不凝气(G9)、溶剂回收蒸发结晶尾气(G11)、碳酸锂真空干燥尾气(G12)、盐真空干燥尾气(G13)、锅炉烟气(G14)、导热油炉燃烧烟气(G15)。

  其中,项目有组织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PPS粉尘、含硫低分子有机物、H2S及N2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生产系统中存在的跑、冒、滴、漏散排气体,主要为恶臭(含P-DCB、含硫有机物及H2S等)。

  2)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①项目脱水釜废气主要成分为N2、H2S、H2O-NMP;该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处理后,不凝气采取“两级碱液吸收+生物除臭”处置,尾气达标集中排放。

  ②项目溶解釜、冷却釜、萃取釜废气以及生产中的各不凝气,均分别经冷凝器回收净化后,不凝气均经风道至生物脱臭装置处置后,尾气达标集中排放。

  ③项目PPS干燥尾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风道至生物脱臭装置处置,最终达标排放。

  ④项目配套建设的燃气锅炉、导热油炉均采用天然气加热,燃烧烟气也经排气筒直接达标外排。

  ⑤此外,项目厂区生产及贮运中的无组织排放拟通过企业强化物料储存管理,缩短储存周期,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4.2.2  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治理措施

  1)项目废水产生情况

  工艺装置产出水19种。主要包括原料前处理工段脱水釜废气冷凝液(W1)、脱水釜含H2S尾气洗涤后的废碱液(W2),合成工段合成釜释放气冷凝液(W3),产品后处理工段冷却釜废气冷凝液(W4)、萃取釜废气冷凝液(W5)、强制蒸发冷凝液(W6)、洗涤、离心分离清液(W7),溶剂回收工段脱水塔、精馏塔及共沸精馏塔釜底液(分别为W9、W10、W11)、脱水塔、精馏塔及共沸精馏塔的废气冷凝液(分别为W8、W12、W13),以及盐、催化剂回收工段离心分离清液(W17、W18)、冷凝器冷凝液(W15、W16、W19)。

  此外,还有产生设备清洗液(W20)、地坪冲洗水(W21)、生物脱臭装置排水(W22)、生活污水(W23)、不可预见排水(W24)、及初期雨水(W25)。

  2)废水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各工艺废水包括各种冷凝液、釜底液、工艺分离水、设备清洗水等,经溶剂回收工段分离回收各有机溶剂后,最终得到的共沸精馏塔釜底采出水。项目采出水、生活污水及地坪洗水等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此外,项目脱盐水站外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池循环排污水等属清下水,可直接排放。

  4.2.3  项目噪声及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泵类及生产装置等。

  对噪声的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治理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强的设备设隔音罩,风机设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应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优化厂区总平面图布置,经距离衰减实现厂界达标。

  4.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

  1)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共有10种,主要包括PPS产品后处理工段强制蒸发段产生的残渣(S1)、PPS产品干燥收尘粉(S2)、催化剂-盐回收工段回收的催化剂(S3)、工业盐渣(S4)、生物脱臭装置产生的污泥(S5)、废活性炭(S6)、废包装材料(S7)、生活垃圾(S8)以、废水站污泥(S9)、制氮系统产生的废分子筛(S10)。

  2)项目固废的综合处置措施

  ①项目催化剂-盐回收工段产生的废盐渣、催化剂均外销相关单位资源化回收利用。

  ②项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均为PPS产品,因其分子量低于3万,故将其作为涂料级产品外售。

  ③生物脱臭装置污泥及废水站污泥经脱水、灭活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于厂区绿化。

  ④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送供货商回收,不外排。

  ⑤项目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碳,及制氮装置产生的废分子筛均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⑥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  环境影响主要预测结果

  5.1  大气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正常排放不会导致区域及各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超标;但事故排放时将造成区域H2S超标,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故企业必须加强环保管理,杜绝工艺废气事故排放的发生。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可实现厂界达标,但可能影响附近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质量,通过设立卫生防护距离,可解决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环境影响。

  5.2  水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均不排入石亭江,故项目正常生产时对石亭江水质无影响,不会影响其水环境质量。但企业必须确保厂内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杜绝废水事故排放。在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5.3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各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不大,噪声实现厂界达标,不扰民。

  5.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厂内均设置有暂存设施;均进行了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6  清洁生产分析

  分析认为,项目从工艺技术水平、能耗、物耗指标、产品指标、污染防治路线上基本体现了清洁生产原则,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国内该行业的先进水平。项目总体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7  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本评价确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为废气中有烟粉尘、NOx、SO2、臭味气体,共计4项。均实现达标排放。

  本环评建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按项目投产后的达标排放量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8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PPS树脂生产项目,其生产工艺较复杂,生产中将涉及部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对二氯苯、硫化钠、NMP、H2S、氢氧化钠等);但项目生产装置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评价确定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生产装置的H2S泄漏事故,并对其发生泄漏,在不同气象条件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进行了后果预测。经计算,在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后,项目最大可信灾害事故风险值Rmax小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RL(8.33×10-5),因此本项目的建设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项目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齐全,可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事故率降到最低点。从“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项目采取贮运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等;针对消防废水和废水站事故废水,项目设置容积不小于1500m3的废水应急池1座,并在总图中优化其位置、确保异常状况下各种废水导入该事故水池,不以任何形式在无害化处理前排出厂区。

  本项目风险评价结论:项目存在一定风险,但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综合分析,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9  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项目为新建2.5万吨/年的注塑级聚苯硫醚树脂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用工艺具独特性和先进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且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不会造成环境质量出现超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本项目在德阳八角井西区工业园区拟选址处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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