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全区活性炭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全区相关设施底数,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VOCS治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排查并实施清单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内41家设置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有机废气的相关企业开展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活性炭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废活性炭的贮存、转移及处置情况,帮助企业按要求建设、运维好相关设施,并督促企业规范废气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排查的同时,也将其纳入活性炭设施“码上换”平台管理,实施二维码“一设施一码”清单式管理,督促企业定期、规范更换吸附材料,实现“码上换”、“码上查”,切实加强对活性炭设施及其日常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